楼主:
felaray (傲娇鱼)
2016-06-10 11:03:15hi all.
关于此议题的是非对错我就不评论了,仅提供管理版务时的经验给大家.
1)低价问题
资方:预算就这么多 不爽不要接
劳方:(嘘)不懂不要来打乱行情 (水球) 已私信
2)定价问题
资方:应回归自由市场机制不该设限
劳方:(私信)您要写网页5000元吗? 我3000就可以帮您搞定了
站方:PTT是学术网络资源,不应与商业行为挂勾
3)定义问题
资方:SOHO就是找在家工作的人啊,在家点广告赚钱的发案也算!
团体:我是家族工厂,在家工作 所以我也该发自介抢案子
个人兼差:杀价没关系 加减赚小钱不无小补
个人全职:快饿死了 减价抢案子好了
4)版务问题
资方:你说我2000元的案子定价太低? 我请律师告你妨碍电脑使用罪喔!
劳方:帮忙嘘文将便宜案子下架 这样我寄的信就有希望了
以上是我的实务经验和个人偏见 给想接手的潜在版主参考
结论:鬼版 块陶阿
楼主:
felaray (傲娇鱼)
2016-06-10 11:06:00另外老实说我现在看这板就只是来看笑话的XD
楼主:
felaray (傲娇鱼)
2016-06-10 11:26:00法务 和 实务 常常是背道而驰的XD所以倘若要禁止 也算是于法有据
作者:
mercat (海猫)
2016-06-10 11:31:00不能有商业行为!!?? 所以严格说起来,租屋、工作、买卖等其实都不可以吗?
作者: paycash (老新竹人) 2016-06-10 11:33:00
鬼版无误...PT都能PO在SOHO..还有人认为很正常..不做鬼也难啦!
楼主:
felaray (傲娇鱼)
2016-06-10 11:34:00@mercat:理论上是这样,但就像违停,看要不要抓而已我个人是认为把此板当SOHO入门砖 是可以的但高阶还是靠自己开发客户吧创业板比这边有料多了,办过一些分享活动没人参加就知道如果把这边禁止发案 会有多惨..
作者:
ta29 (nyo)
2016-06-10 11:46:00创业版也常见f大
楼主:
felaray (傲娇鱼)
2016-06-10 11:50:00欸 我还是关心这两个版的 只是那边好玩多了
作者:
ta29 (nyo)
2016-06-10 12:27:00实际上我应该也归在创业板才对 哈哈 都开四五年了
楼主:
felaray (傲娇鱼)
2016-06-10 12:35:00t大在创业板还比较活跃呢
作者:
ta29 (nyo)
2016-06-10 12:39:00哈哈因为f大不再了,所以这边我也常觉得是看看笑笑的状态对我来说,出来做原本就该有一定的人脉和技能,说真的累积作品这种事情我看来就是不尊重你自己的专业
楼主:
felaray (傲娇鱼)
2016-06-10 12:45:00记得有的人是闲暇做点东西 自娱娱人,并当成作品有的就想办法抢些案子来做做 先求有XD如果是低价后丢出高品质的作品 这样你的作品价码在客户心中就定死了,如果要涨价的话可能客户就跑了 改找一样品质但低价的人来接手...不过原本以为离开以后版上发案会出现很多无资料无预算的案子,现在看来大致还蛮ok的,没版主能这样也算神奇XD
作者:
mercat (海猫)
2016-06-10 12:54:00涨价之后客户跑了,那也只能说明客户不识货吧,客户要是能找到同样品质,价格更低的人,那我觉得也算他的本事了;没版主这点,至少说明发文的人还看得懂板规,所以发案至少还有基本的预算,不过还是会被嘘就对了
楼主:
felaray (傲娇鱼)
2016-06-10 12:58:00附带一提,以前来信都一定会回,结果整天都来信要求删文啊还什么的,后来不理不睬任何信件 就没人来信了XD板规的话 应该是说还是会符合样板去贴文,但不能删文的规定永远有人没去看orz(以上的来信是指卸任以后,所以要求删文我也无权处理..)
楼主:
felaray (傲娇鱼)
2016-06-11 15:06:00有哦! 不过他大概请不起律师 所以也没下文了 -.-
妨碍电脑使用罪可以这样用阿...令人错愕 @ @版主难为
作者:
Jasy (傑西)
2016-06-15 23:49:00板务问题怎没有提到站方?(重点错误)站方: 有涉讼请找法务部(可是大概也很难有什么资源帮忙)只能给前板大拍拍 Q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