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们好
最近接了个案子,
有关于一些资方汇入报酬的问题想请教
1.资方表示这案子的款项需次次月10号才给我
(2016/3/3将案子处理完毕,对方也已验收。经过要求之后对方承诺会在次月10号汇款。
)
事情虽然有答复,但有人遇过公司这样做帐吗?
2.资方提醒,若汇款帐户非其指定银行将扣取30元汇费。
请问这合理吗?我虽然接案资历没像前辈们多,但也接过十个案子了。从来没遇过......
(我知道30很少,但想到这是我熬夜还有辛苦的钱...就很...............)
再请各位前辈们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