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1066130
2014-07-28 10:24
〔记者邱柏胜/台北报导〕景气不好,薪水冻涨,许多民众为增加收入,开始
当起SOHO族。但台北国税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规定,在家开
业须向在地税捐稽征机关申办营业登记,工作处所也必须变更为营业用,以免
遭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
景气不好,薪水冻涨,许多民众为增加收入,开始当起SOHO族。但台北国税局
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规定,在家开业须向在地税捐稽征机关申
办营业登记,工作处所也必须变更为营业用,以免遭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罚锾。
日前有位民众租一间小套房自住,并经营个人美容工作室,2 个月后收到国税
局书函,通知她未经核准经营工作室,要求补办营业登记。该民众表示,工作
室每月营业额才1万余元,尚未达到商业登记法中“小规模营业人”营业税的
起征点;而租屋处若登记为营业处所,房东可能会因房屋税、地价税增加,不
愿继续出租房子,因此尚未办理营业登记。
台北国税局说明,即使是每月销售额未达20万的“小规模营业人”,仍应向在
地税捐稽征机关申办营业登记,由税捐稽征机关查核每月销售额,确认是否应
办营业登记。以本案例民众经营的“理发业”业别来说,每月销售额在4万元
以下,可免办营业登记,营业所得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即可。
但国税局官员也表示,在家工作且免办营业登记的小规模营业人,仍须将住宅
登记为营业用途,未来地价税、房屋税都会改采营业用税率课税。SOHO族若是
在租屋处开业,最好先跟房东说清楚,避免产生租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