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SOHO族能否提及以前的经手客户与专案?

楼主: EVASUKA (若狮子)   2014-06-04 12:16:58
如果目前为设计或、摄影、文字等领域的SOHO工作者,
且先前曾in house任职于企业,
虽已知不能使用以前在公司的产品或工作当作作品集的一部分,
(因为版权属于前公司)
但是否能在新履历上提到先前公司或临时雇主的客户
甚至是处理过的专案,当作新履历上的亮点呢?
还是只能模糊带过呢?
假设前公司的客户中有 Google,
只能提到科技大厂吗?可以直接点名负责过Google的专案吗?
(注:本文同时发表于Salary和本板共两板)
作者: Zwindboy (☆风★)   2014-06-04 13:12:00
建议找公开资讯~例如前公司将你制作的公开放到网络上0.0/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6-04 22:00:00
放作品集没差吧,只有还没上市或签保密协定的作品才不行如果是已公开贩售的产品或公开于社会的活动,应该都可放除非你的前公司有严格规定在公司的作品不准流出否则只放作品集(无营利)是无所谓,也算是帮客户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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