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这样子的合约是否算签订完成..
事情是这样的,之前有AB两对新人(同事关系)一起来跟我签约婚礼摄影。
然后新人B因为没带订金,然后因为还有事急着走,
所以我就让他们看完合约签名(划掉订金部分),没收订金
(B还跟我杀价,说两组一起签要有优惠,我是让B杀价了 = = )。
现在新人B突然跟我说,他们因为参加活动获得一位免费婚摄,然后要跟我取消 = =;
按照合约内容,如果在一个月内取消,那么要赔偿30%的违约金...
但是他们觉得不合理,不想赔偿 = =
还说了一些五四三的....(ex.我这样让人观感不好,会影响自己招牌之类)
然后现在紧咬著合约内容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