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
Wed Jan 23 23:52:10 2013
温故不知新一下!
※ 引述《legist (强哥)》之铭言:
现在有劳方代表的制度,这个制度可以符合劳基法的规定,
看来院方并不那么喜欢存在工会这件事。
: ※ 引述《legist (强哥)》之铭言:
: 大家好,
: 最近我同事林诚夏先生(资创中心的劳方代表)在开完劳资会议之后,
: 有感于现在除了 PTT 的中研院生活版(就是本版)之外,
: 没有一个专门提供给全院所有劳工(就是各位助理们)的资讯平台,
: 所以就先成立了一个脸书社团,取名为:AS For All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asforall/
: 还是引用一下他的话XD:
: “AS for All-FACEBOOK社群页面”,是一个由中央研究院第2届劳资会议
: 劳方代表,所建置的资讯交流页面,让大家能够透过这个页面,将与中研
: 院有关的各式资讯分享上来,欢迎有兴趣的参与者申请加入。”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asforall/permalink/537949959554077/
欢迎大家有兴趣(有需求) 可以加入这个社团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