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本院适用劳基法约聘雇人员特休假重大改变

楼主: demoiselle (豆娘)   2017-04-13 09:58:49
本院院本部第967次主管会报纪录(已奉核定)里面有关于
适用劳动基准法聘雇人员
1.年资采计
2.核给特别休假日数
重大变革
之后会提劳资会议讨论。
劳资会议通过之后,报劳工局,就生效了。
目前本届劳方代表是谁?
什么时候选的?
用什么方法选的?
有效任期多久?
本届劳资会议开过几次?
离本院院本部第967次主管会报最近一次开会是何时? 还是已经开完了??
作者: Angel42 (宁儿)   2017-04-13 11:57:00
哭哭
作者: miacp ( )   2017-04-13 12:47:00
不想换钱给员工,所以想要砍假吧。
作者: ppppai (会笑的星星)   2017-04-13 13:22:00
我想要假不想换钱啊!
作者: masaomi (日光喵的宝贝喵喵)   2017-04-13 14:27:00
等公告或修正工作规则吧 听说未必可信.目前院方还在研议而且只有107.1.1以后到职的才受影响。我们所已有收到会议纪录囉 就因为院方也还在研拟 所以才说等最终公告吧。@@当然公告就不能翻案,但现在(会也开完了) 也没得翻阿...
作者: saccharina (灰修)   2017-04-13 15:41:00
反正假也用不到啊~
楼主: demoiselle (豆娘)   2017-04-13 17:05:00
不知道还有哪边可以讨论或是了解此事进度...虽说107.1.1以后到职会受影响,可是大家都是约聘雇,一年签一约的,如果不小心经费从A所换B所,"刚好"被适用107年以后到职(然后之前年资可能是没中断5、6年的)不就兹事体大了! 而且年资认定方式好像也要修改了...全部都是院方说了算??? 游戏规则说改就改?那跟中共不是一样吗?
作者: blence ( )   2017-04-13 18:36:00
我有过经费从A所换B所,一年后又换回A所,年资还是有累计可是应该有些人是经费跨院校的会受影响
作者: masaomi (日光喵的宝贝喵喵)   2017-04-13 22:07:00
都在院内都是专任约聘雇人员聘期没中断就不会变107哦现在院方如果回归劳基法也没有错 领院的钱就是照院的规则只要不是比劳基法的差 就站得住脚不是公务员就不是公务员 这也没错 约聘就是编制外
作者: alaric (宅化资料整理员)   2017-04-17 16:16:00
加班不可直接换补休, 可以选择领加班费耶, 有执行吗??
作者: dehydrogenas (实验室小淘气)   2017-04-18 11:30:00
加班换补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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