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公司负责人 还能担任专任助理吗

楼主: demoiselle (豆娘)   2016-02-01 11:36:35
※ 引述《fanofstella (ShihSian)》之铭言:
: 请问 本身是 公司负责人(健保)
: 那还可以担任专任助理吗
: 面试完才想到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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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聘雇人员工作规则
台北市政府98年9月17日府劳一字第09838829000号函核备其中第60条、第61条、第64条、
第65条待核备
台北市政府99年6月15日府劳一字第09936480600号函核备修正第14条、第49条、第59条、
第60条、第61条、第64条、第65条
台北市政府99年8月24日府劳资字第09939959600号函核备修正第7条、第20条、第43条
台北市政府102年12月3日府劳资字第10235839300号函核备修正第14条、第59条、第60条
第 五 条 (服务守则)
十、 聘雇人员于聘雇期间,非经本院同意不得在外兼职及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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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原PO 所担任的是"负责人"
作者: translating (翻译中)   2016-02-01 15:31:00
...当家教会说吗
作者: fanofstella (羊似闲)   2016-02-01 15:42:00
已经问到囉 健保转出后就可以的 但是经营事业要无关
作者: santacruzz (santa)   2016-02-02 19:01:00
请问约聘研究助理可以在外打工吗?记得当初合约是不得兼任专业性人员而已?
作者: fanofstella (羊似闲)   2016-02-02 20:21:00
问人事室最准!!
作者: miacp ( )   2016-02-03 01:49:00
"兼职"这两个字就可以很广义的解释了,不想到时候有争议的话。问人事不一定会最准,但请留下人事或主管知情且同意的相关纪录,增加有争议时自己的正当性。不建议隐匿不报,更何况原po自己都认为这个可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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