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房子上新闻囉
新闻出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12/35953986/
北市府被控 贱卖地盖豪宅
建商遭指暴利30亿 市府否认图利
2014年07月12日
【郭美瑜╱台北报导】北市议员高嘉瑜昨开记者会质疑,南港豪宅“冠德中研”原属北市
中南市场开发案,北市府拥41%所有权却以多目标使用名义,以土地价格每坪217万元、
共12.87亿元卖给建商,与市价每坪至少250万元、总价最低14.82亿元少,涉图利建商盖
毫宅,贱卖市产。市府否认图利称依法并经鉴价。
此案位于南港区研究院路二段61巷、原名“中南市场开发案”,高嘉瑜指,1996年陈水扁
担任市长时核准巧洋实业投资兴建传统市场及住宅,基地共1422坪,市有地41.7%,国有
地9.8%。2001年马英九市长任内,市府同意巧洋移转给冠德建设投资。
她说,2009年郝市府核准冠德申请承购该基地公有地,2010年开发冠德中研建案,兴建地
下4层、地上18层建物,1、2楼做为超市,其余做为豪宅,并已预售。郝市府6月底同意以
12亿8000多万元卖地。
中南市场惹争议
她质疑,市府移转中南市场开发权,未重新招标,且将传统市场变更为超市。该处土地每
坪市价约250~280万元,市府每坪换算仅售约185万元,若以豪宅、停车位加超市的市价63
亿元计算,扣除土地及建物等成本,冠德将可获暴利近30亿元。
市场处科长陈峰辉否认图利,指依“台北市奖励投资兴建公共设施办法”征求投资人,办
法未规定投资人不得移转,时值金融风暴,巧洋财力出问题才移转给有能力兴建的冠德;
市府去年请三家公司鉴价,每坪217万元,土地总价12.87亿元,冠德前天已汇款给市府,
行政作业完成即移转产权。
冠德:依法开发
冠德则指,开发过程皆依法,全案投入庞大成本,现仍不知获利或亏本,获利30亿非事实
。
中南市场开发案小档案(现为冠德中研建案)
★位址:北市研究院路二段61巷
★占地:1422坪(市有地41.7%、国有地9.8%、私有地48.5%)
★楼层:地下4楼,地上18层建物,目前1、2楼为全联超市(已开张),3~18楼为住宅,
北市府分回2楼164坪电子图书馆
★背景:
.1996年陈水扁担任市长时,核准巧洋实业投资兴建传统市场及住宅大楼
.2001年马英九市长任内,市府同意巧洋移转给冠德建设投资
.2009年冠德向市府申请承购市有地获同意
.2010年冠德取得建照,2013年底取得使用执照
.2014年6月,市府通知冠德土地售价每坪217万元,总价12.87亿元,7月10日冠德汇款市
府,完成行政作业即可移转产权
★疑点:
.契约移转未经公开招标
.土地疑高价低卖
资料来源:台北市议员高嘉瑜、台北市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