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研院执行长 诈薪给助理

楼主: b3630 (抱小孩中)   2014-02-12 09:14:14
苹果日报
中研院执行长 诈薪给助理
不忍屡加班领呒22K 骗67万起诉
2014年02月12日
【赖又嘉╱台北报导】
中研院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执行长、鱼类专家邵广昭,因体恤蔡姓约聘助理月薪仅
二万出头,加班却不能领加班费,竟以蔡母当人头,向中研院诈领临时工薪资补贴
蔡男,七年来共诈领六十七万余元。台北地检署昨依伪造文书罪起诉邵男、蔡男及
蔡母三人。
邵广昭(六十二岁)曾任中研院动物研究所所长、海洋大学海洋生物研究所所长,
现担任中研院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执行长,专精鱼类研究,曾获颁十大杰出青年。
邵男昨叹气说:“我因为不懂法律而触法,被起诉真的很遗憾、难过。”他还说:
“助理蔡正一常牺牲假日加班,帮忙我做了很多研究,真的很辛苦。”昨联系不上
蔡男与母亲,不知其回应。
仅能依学历叙薪
起诉指出,中研院约聘助理蔡正一因为只有高职毕业,依规定月薪仅两万零八百元,
邵广昭认为蔡男常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待遇偏低,于是从二○○四年起,找蔡母当
人头,向中研院谎报聘雇蔡母担任研究室临时工,每月向中研院诈领约七千余元薪
资,补贴给蔡男当加班费。
二○一二年间,邵男、蔡男及蔡母向检方自首犯行,蔡男也缴回诈领的六十七万余
元。邵男供称,因蔡男工作一直很努力,常超时工作,应该加薪,但中研院规定,
约聘助理只能依照学历叙薪,且不能领加班费,他为鼓励蔡男,才出此下策。
出于善意应轻判
检方认定邵男七年多来共诈领中研院六十七万余元,昨依伪造文书罪起诉三人,但
考量三人都自首,因此建请法院量处“适当之刑”。律师张立业认为,邵男出于善
意触法,未来法官应会考量犯案动机、犯后态度及蔡男已缴回犯罪所得,从轻量刑。
作者: miacp ( )   2014-02-12 16:36:00
照学历给薪而不照能力给薪真的是有点........
作者: ckm053 (蛋糕)   2014-02-12 18:37:00
是2004年起; 单单努力工作就算没有加班,25xxx也不算多只能说邵老师是位好好先生, 但是在僵化的制度下成了违规者
作者: translating (翻译中)   2014-02-12 18:56:00
寒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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