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syche (時間ä¸å˜åœ¨)
2018-03-08 11:42:001.小孩不是特有物种,他也是人,你也曾是小孩。2.制造出小孩的人对小孩有责任,但不一定会负责,所以有法律。3当该负责的没负责,公权力应介入。因为被不当对待的人会变社会问题,而小孩还无法为自己争取权益。还有考虑对小孩的心理影响,所以涉及人权。4小孩(或者任何人)有基本生存权,不应因生存就欠谁什么,要偿还什么。所以我反对迂腐孝顺观。孝心应建立在情感反馈本能,而不是道德法律。但用法律做约束可减少社会负担。5劝人生小孩是不负责任的发言。因为得负责的不是他。且被勉强生的人(没有负责能力的人特别容易被人云亦云说服)不能养好小孩。结果带来新的社会问题,还有一个心理缺失不快乐的生命。父母的无法负责,最终成为被生子女生命的包袱。基本上我觉得没有培养出情感温暖性的人都不适合有小孩,包括我自己。我觉得不想生的不要生,也是种演化上的优生学。最好只有生性温暖稳定的人生养小孩,让下一代都是心理健康快乐的人。那贪婪犯罪战争都会减少。我的乌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