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15新北市纪录片奖征件首奖10万

楼主: mabo112000 (close to you)   2014-12-25 14:12:25
情报来源:http://bit.ly/1rW2bpM
2015新北市纪录片奖
征件办法
一、 主旨:
鼓励纪录片导演持续创作,提供纪录片导演及影视相关科系学生参与纪录片创作之舞台,
以形塑当代多元观点,打造新北市成为全民纪录片城市。
二、 指导单位:新北市政府
三、 主办单位:新北市政府新闻局
四、 执行单位:
五、 征件主题:
题目自订,惟应以“感动,无所不在!”为概念发想,但不得涉及特定商业宣传。
六、 报名资格:
(一) 报名导演(共同导演)或制片其中一人必须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完全行为能力人或限制
行为能力人但得法定代理人允许者,并具短片或短片以上相关制作经验。
(二) 应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并以导演为报名人,不得以公司行号名义报名,如涉奖金
发给,亦以报名人为奖金之纳税义务人。如同影片有多位报名人,以报名表上第1序位者
为奖金之纳税义务人,并应缴交其他序位报名人之同意切结书。
(三) 每位导演参赛影片数量不限。
七、 参赛影片规范:
(一) 影片类型:纪录片。
(二) 制作规格:HDV以上规格,使用外接麦克风收音。
(三) 影片长度:不得少于15分钟,进入决审阶段影片需剪辑成15分钟或30分钟电视播出
版本(不得超过30分钟),供决选评审评选及主办单位于有线电视公用频道或其他非为营利
目的之用途进行一定期间之公播。
(四) 参赛影片可处于企划或拍摄阶段,但已公开发表之影片不得参赛。主办单位有权取
消违例影片参赛资格。
八、 评审方式及标准:
采初审、公开审片、监制工作坊及决审4阶段进行:
(一) 第1阶段─初审:
1. 影片拍摄企划案及片花征集期间:104年1月26日至3月6日止。
2. 于3月上旬办理初审,邀请3至5位专业评审组成评审团,以书面方式由所征得案件选出
至多20件为入选影片,进入复审。俟于3月16日上午11时前公告入围名单于活动官方部落
格及脸书,并个别通知入围者。
3. 评审标准:企划完整度、企划案执行可能性、主题切合度、团队资/经历。
(二) 第2阶段─公开审片:
1. 于104年3月25日、26日于“府中15─新北市纪录片放映院”(地点暂定)办理公开审片
,邀请5至7位专业评审组成评审团,参赛者须至现场向评审团解说企划案及创作理念,经
公开交叉问答后,评审团由至多20部入选影片选出至多10部优选影片,进入监制工作坊。
2. 入选公开审片阶段之报名影片,每组有10分钟之提案时间(包含片花播放)及15分钟评
审问答时间。
3. 3月26日公开审片结束后迳为办理公开审片结果记者会并现场公布优选影片入围名单,
并选定所属监制,正式进入监制工作坊制作影片。
4. 凡最终入围10部影片之导演或制作团队,须参与3月27日所举行之2场小型工作坊。
5. 评审标准:提案表达能力、交叉应答表现,并统合初审与公开审片分数作为本阶段评
审结果。
(三) 监制工作坊:
1. 委请3至5位专业纪录片监制(制片或导演)指导优选影片后续拍摄,每部并可获新台币
33万元之拍摄奖金。
2. 工作坊时间为公开审片记者会起至104年9月15日止,并于9月15日前完成影片并缴交,
进行决审。
(四) 第3阶段─决审:
1. 于104年9月下旬办理决审,邀请5至7位专业评审组成评审团,依序选出前3名,并办理
颁奖典礼,时间另行公布。
2. 评审标准:企划执行完整度、故事叙事创意、未来发展潜力、专业能力表现。
九、 奖励办法:
(一) 通过公开审片之优选影片,每部可获新台币33万元之拍摄奖金,分2期发放:
1. 第1期于确定优选名单后,依主办单位法定程序发放新台币20万元。
2. 第2期于影片完成,确认无待解决事项后,依主办单位法定程序发放新台币13万元。
(二) 通过决审之前3名影片:
1. 第1名:1名,获奖金新台币10万元、奖座1座、奖状1纸。
2. 第2名:1名,获奖金新台币8万元、奖座1座、奖状1纸。
3. 第3名:1名,获奖金新台币5万元、奖座1座、奖状1纸。
十、 版权及授权:
(一) 本竞赛所有影片之版权归导演所有。
(二) 通过公开审片之优选以上影片须授权主办单位无偿进行下列使用:
1. 提供3至5分钟影像供主办单位于有限范围内重制,以利本系列活动宣传之用。
2. 提供15分钟或30分钟电视播出版本(不得超过30分钟),供主办单位于有线电视公用频
道或其他非为营利目的之用途进行一定期间之公播。
3. 纳入新北市影音资料馆藏供非商业性之馆内借阅。
(三) 授权同意书另由主办单位与各优选以上影片参赛者订定。
十一、 报名及送件方式:
(一) 报名表请点此下载。
(二) 期间:104年1月26日至3月6日止,每日(不含例假日)9时至17时,亲送或以挂号邮寄
(以邮戳日期为凭)。
(三) 送件地址:详官方部落格公告。
(四) 洽询电话:详官方部落格公告。
(五) E-mail:ac1305@ntpc.gov.com。
(六) 应备文件:
1. 报名表,含同意书。
2. 提案企划书1式8份,需包含下列项目:
(1) 创作缘起与宗旨。
(2) 影片主题说明。
(3) 故事内容大纲。
(4) 被拍摄对象、场景与事件简介。
(5) 拍摄进度表及预算。
(6) 相关调查、新闻资料、被拍摄对象等资料、图片。
(7) 导演、工作团队介绍。
(8) 过去影像作品文字说明。
3. 企划案影片之2分钟以内片花DVD 1片,需以avi或wmv格式储存于光盘中,并将影片片
花自行加密上传至Youtube,影片片花连结与密码E-mail至ac1305@ntpc.gov.com。
4. 自行剪接3分钟内之导演影像作品精华DVD 1片,需以avi或wmv格式储存于光盘中。
十二、 附则:
(一) 影片需为原创性,参赛者拥有著作权或已取得著作权人之授权。与参赛影片相关之
著作权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若发生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追回奖金、奖座及奖
状。
(二) 各评审阶段若经评审团认定该阶段之企划案或影片未达水准,奖项得从缺。
(三) 参赛影片中若有适合题材将协助参与国际性纪录片征件活动。
(四) 奖金依所得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同影片有多位报名人,以报名表上第1序位者为奖
金之纳税义务人,并应缴交其他序位报名人之同意切结书,统一由第1序位报名人领取奖
金。
(五) 参赛相关报名资料及影片不论入选、得奖与否,概不退件。
(六) 主办单位保留修改本征件办法之权利。
(七) 凡参赛者视为同意并遵循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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