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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ptic (无明)
2025-02-10 10:22:25新闻来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209002373-260402?chdtv
中时新闻网 黄仲瑜
9年前江姓男子还是大学生时,参加当时的反课纲学运,认识了当时年仅15岁的国三少女
小贝(化名),江南当时有交往许久的女友,但是仍利用小贝初出茅庐的懵懂之际,两人
暧昧并拍摄裸照,更在住处发生3次性关系,多年后小贝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江男的好友推
荐,回想当年的,愤而向江男提告,日前判决出炉,江男拍摄少女性影像罪、3次对未成
年少女性交罪,共处3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江男在2015年7月间,因参加反高中课纲微调运动,认识年仅15岁的国中生小
贝。江男虽有女友,也明知小贝未成年,仍在8月21日于住处对她拥抱亲吻,并拍摄她的
胸部、私密处等全身裸照,声称“想要拍下来做纪念”、“会把照片上传到云端,不会让
女朋友发现”,此外,江男还要求小贝身穿制服跪着和他性交,在租屋处发生3次性关系
,也未做避孕措施。
这段年少恐怖的记忆一直埋藏在小贝的心里,小贝原本仅在日常生活中和男性接触时,有
时隐约觉得不舒服,直到某天在网页上看到江男的好友推荐后,长久压抑的心理创伤爆发
,她才回忆起江男的犯行,认为江男趁两人在年龄、学经历、知识都很悬殊的状况下对她
性交,深觉自己遭到江男利用,在案发9年后把江男告上法院。
庭审时,江男辩称两人没发生性关系,他也不知道小贝未满16岁,更没有拍摄小贝的裸照
。不过小贝证称,她在7月23日占领教育部至8月6日退场间,和江男在现场认识,因江男
是年纪较大的大学生,所以担任辅导、领导他们进行学运的角色。当时她和其他2名女生
相当要好、自称是3姊妹,江男便自称是“我们的爸爸”,退场后江男与她仍频繁用LINE
联系,发展类似交往的关系。
小贝指出,参加学运时她就读国三,只有15岁,因学校有暑期辅导,她都是在中午放学或
请假去现场,所以有时会穿着制服,且如果到了夜深或需要过夜时,就会有其他前辈关心
她“要不要请妳的家人来载”,她的年纪是现场比较亲近的人都知道的事。
法官审理,检视相关讯息等证据后,判定江男为满足个人性欲,对小贝拍摄性影像并发生
性行为,审酌江男和小贝当时为类似情侣交往关系、犯后江男始终否认犯行,未能和小贝
和解,目前从事行政、企划相关工作,月收入约4、5万等情,依他犯1个拍摄少年性影像
罪、3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合并处3年徒刑。可上诉。
附注:
刑事判决编号: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侵诉字第五十六号
被告辩词:
被告并未对A女 为性交行为,主观上亦不知A女 当时未满16岁,且亦无拍摄A女 裸照之行
为,A女 所为指述有诸多不合常理之处,而就拍摄裸照部分,A女 指述亦有违反客观事实
之处,被告与A女 间的脸书讯息受限于文字的说明,不表示可以推论出被诉犯行存在,且
经搜索查扣被告手机、电脑及云端资料,均无A女 所称裸照。
认定理由:
二、A女 就……被告所为拍摄少年性影像,及就……被告所为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人
性交犯行,于审理中详为具结证述如下:
(一)就被告与A女 于反课纲运动之认识经过,及被告知悉A女 当时就读年级部分证称:
1.我当时就读○○中学(真实校名详卷)国三,因为○○中学有暑期辅导,所以有需要去
学校,我就会在比如说中午放学的时候或者有时候请假去现场,有时候去现场就会穿制服
;当时是国中三年级要升高一的暑假,我是在104年5月或6月的时候,就有在脸书还有看
一些新闻看到这个议题,我第一个参加的演讲是在北一女,我去演讲之后决定参加,去参
加的时候,第一个是以北区高校联盟的里面,这是我在6、7月就有在这个联盟里面,后来
我们全部全台的学生是在‘7月23日’的时候占领教育部,全台不止是北区的人都有去,
同时也包括比如说被告,虽然他们不是高中生也不是国中生,跟课纲没有关系,但是他们
也有很多这种社运的前辈有来现场指导我们。因为我当时在现场是属于年纪第二小的人,
就第一小的人她有另一个绰号,我是第二小,我们两个人还有跟一个应该是高一或者是高
二年纪的一个女生,我们三个人感情很好,所以我们三个人互相会自称是三姊妹,因为我
们三个跟被告的感情很好,被告就会自称是‘我们的爸爸’。因为我只是国中,所以当时
在现场的时候如果有到夜比较深的时候,‘需要过夜的时候’,就会有其他的高中生或者
是大学生的前辈跟我说妳‘是不是要回家’,或者是要不要请妳的家人来载我?所以我的
年纪的部分是基本上现场有亲近的人都会知道。
2.我是在104年7月参加反课纲学运的时候在现场认识被告,被告当时在现场是年纪比较大
的大学生,所以他当时在现场有点担任辅导我们,他领导我们应该怎样进行学运;我跟被
告是在占领教育部的那段期间认识;我们参加活动的人如果是职位有相近就会认识,比如
说‘我那个时候是在服务台帮忙,被告是帮服务台排班的’人,所以我们算是同一个组内
,还有其他一些也是我们同一个组内的人都会互相认识,介绍你叫什么名字、是什么学校
、你年纪怎样?问年纪怎样的原因,是因为像我国中生比较小,他们就把我赶回家;占领
教育部是8月6日退场,我和被告认识就是我提到7月23日到8月6日之间,具体哪一天认识
的已经不记得,我也没有办法明确说是不是8月1日加脸书当天认识当天加好友就聊天,原
因是因为我们都是现场、排工作,我今天要值班、明天要值班、后天要值班,讲好,人就
会出现,所以具体我跟他是哪一天开始说第一句话,我现在不记得了;在占领教育部活动
结束即8月6日结束之后,因为我们已经在8月6日退场了,所以之后在现场我们有认识一些
比较亲近的朋友,我们有时候会约出去玩,约出去唱歌,在退场之后被告就有跟我私底下
用LINE联系。
3.在我们占领教育部的期间,我实际上‘会把功课带到现场去做功课’,因为我暑辅结束
但隔天还是要上课,所以我就会带书包、带作业就会在现场有时候有空的时候会写,现场
有桌椅、灯光的设备可以写作业,因为我是在服务台,其实整个教育部搭了好多个帐篷,
也都会有发电机,也会有一般陈抗应该要有的设备,所以我就会在下午到的时候有时间先
写,真的没时间写就自己再想办法,被告也有见过我写作业,和我国三升高一暑辅的衔接
教材等语。
4.是由上开A女 证述可认,其系于107年6月间即开始参加反课纲运动,当时其为国中三年
级学生,而于104年7月23日至104年8月6日之占领教育部期间认识被告,且于104年8月1日
即有加被告脸书好友,之后A女 与1位高一(或高二)学生,及1位国二学生,合称为三姊
妹,被告则自称为三姊妹的爸爸,且A女 与被告均于服务台工作,而A女 会将功课带至现
场去做,被告也有见过A女 国三升高一之暑假辅导教材,且因其年纪较轻会被要求回家过
夜。
(二)就A女 遭被告拍摄裸照之经过证称:
1.我和被告在学运的时候有认识另外一个我们的共同朋友住在桃园,她就有邀请我去她家
玩,被告就跟我说他也有一天是要回去桃园他的老家,我们可以一起约在民权西路捷运站
,搭客运下去桃园,其实我们一起搭客运下去桃园会先经过我们的共同朋友家,才经过他
在桃园的家,但是因为我们当时其实有点类似在交往的关系,他就邀请我先去他在桃园的
家,我们在那边至少待大概2个小时或2个多小时左右,他才骑摩托车戴我去我们的共同朋
友家,我才去朋友家玩,当时我答应被告要先去他家休息的时候,我想说如果他会带我去
的话,应该是家人不在家,因为我毕竟不是他的女朋友,去被告家的时候,他家只有我们
两个人;我第一次与被告进行口交应该104年8月21日的时候,在那之前我们没有,但在那
个之前他就会脱我的衣服,摸我的胸部和下体。但是第一次是真正有打手枪、口交是我们
一起去他在桃园的老家的时候才有的;因为我有看到被告提出的google轨迹截图,以及我
有再回去验证说我在脸书上跟另一个朋友的聊天,我跟他说我有去桃园,所以我才说是8
月21日,这个日期是正确的。发生的地点,是被告桃园住处进去之后的客厅沙发上,沙发
上前面有个茶几,我印象中它是比较老式的沙发,在当时不是说我们现在那种坐得很舒适
,躺下来很舒适的那种沙发;被告用他的手机拍摄我的裸照,因为我当时用的是iphone6
,‘我记得他跟我一样是用iphone,我记得他的手机是比我还要再旧的’,我是用
iphone6还是6s当时,我就有记得是iphone应该在iphone4这样,我不记得颜色、款式跟有
没有手机壳;当时到被告家之后,就像之前一样,因为情侣待在一起会拥抱、接吻,他那
一天突然把我的衣服脱掉之后说“我想要拍妳的照片”,我已经没有穿衣服,我就问他什
么意思,他就说“因为我想要拍下来做纪念”,我就跟他说这样子不太好,他就说他会把
照片上传到云端,不会让女朋友发现,其实我当下说不太好的意思是我在学校至少听过老
师说不要乱给人家拍裸照,可是我也讲不出为什么这样子不太好,就在这种半推半就的情
况下就被他拍裸照,同时后来也有被告请我帮他口交和打手枪这样的行为;被告拍我裸照
之后,被告有拿着手机稍微给我看1、2张,但是没有全部都给我看,是当场就给我看,被
告只有约略把手机往我这边滑1 、2张,但是具体被告总共拍几张我不是很确定;我是全
部衣服脱光给被告拍,全身,连内衣、内裤都脱光,除了被告有手拿手机拍我以外,他有
用自拍的方式拍我们两个人,他那个时候有没有穿衣服我不记得了。是拍我全身,因为被
告拿手机的时候我也不是很确定他是在对哪一个部分拍摄,但是我有看到的1、2张,其中
一张就是我们的自拍,就是被告拿手机自拍我们,第二个就是有我身体裸露的地方即全身
照等语。
2.是依A女 证述,被告与A女 系于104年8月21日于前往共同友人家前,先共同前往被告桃
园住处,而于该住处之客厅沙发上,A女 经被告脱去全身衣物后,经被告要求拍摄A女 裸
照,而由被告以手持其当时较A女 iPhone 6或6S款式为旧之iPhone手机,拍摄包含A女 全
身照之裸照数张。
(三)就被告与A女 为合意性交行为部分证称:
1.因为我之前没有交过男朋友,所以当时第一次就是我整个人生第一次帮异性口交和打手
枪,同时他会脱我的衣服,抚摸我的胸部或者是下体,第一次在被告桃园住处进行口交之
前,我没有做过口交,在桃园进行这一次,他就有拿我的手抚摸他的下体,因为如果只是
用手去触摸他的下体,会没有足够的润滑,当然我在这之前没有这样的经验,我也不知道
,被告就说可以吐口水,所以他就把口水吐在我的手上,拿着我的手就握着他的下体帮他
进行打手枪,他也有示意我能不能帮他口交,我当下其实很害怕,但我也不晓得,只是事
情已经进行到这边,我要怎么说我不太喜欢这样,所以我也有帮他口交和打手枪。因为我
很害怕,所以我当时有闭眼睛这样,我第一次在被告桃园住处跟被告发生的性行为是口交
,桃园这次性器官没有插入行为,当时是口交还有打手枪,我只有去过桃园1次,因为被
告会亲我,他也有射精,所以我的手也是脏的。具体射精在我身上哪里我已经不记得了,
但是我记得因为本来亲热完我就会去清洗一下,他就拿浴巾给我,我才去清洗。
2.在桃园的第一次的口交以及打手枪之后,我们之间还有发生其他的性交经验,我记得的
两个,后来回去他的西门租屋处,当然拥抱、亲吻是先开始,然后就开始爱抚、抚摸,那
一次被告也没有任何的避孕措施,就有把他的生殖器前面龟头的前端有半插入我的下体内
,也有射精。我对这个事情有特别深刻的印象,是因为我后来去清洗,但是因为我没有性
相关的经验,所以我不晓得如果今天有别人将他的体液射在我的身体里,我应该要怎么清
洗,我也是冲冲身体出来浴室,结果后来我从被告家离开的时候,我的下体都是持续有精
液在滴出,就是为什么我对这件事情特别有印象。除此之外也有一次是我有穿着○○(A
女 学校名称) 的制服,○○ 的制服裙子,我只有穿着裙子,被告的姿势是从我的后面,
用他的下体摩擦我的下体,最后也有射精。因为我们一直都知道我们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
,所以我有一直跟他说你要不就跟你的女朋友分手,跟我在一起,要不我们就不要联系,
因为我也觉得这种事情本来就不是那么的道德,所以我们大概在9月开学之后,可能具体
时间我已经不记得,但就是大约可能1、2周内我们就有协议说我们就不要碰面了。我们分
手,我确定是在当年的9月,9月之后应该还有见面大概1 周、2周的时间。我有确定这件
事情是因为像我刚刚说的,我有穿着制服去被告家,但是因为○○中学的暑辅到8月的第
一个礼拜就会结束,所以我在下一次穿制服就是开学之后,我有印象,我记得我有穿着制
服去被告家,有这些性行为,所以我很确定是大概在9月至少1、2周之后才有结束这样子
的关系。我还记得被告租屋处的摆设,它是一个小套房,门打开之后,它是有点类似方形
,但不是完全正方形的那种的小套房,门打开之后‘右前方靠墙的地方是床’,门打开之
后左边,因为门是在其中一个边的角,‘在左前方这边是浴室’,发生的地点是在房间内
的床上。被告有用性器官插入我的下体,只有一次在西门租屋处。就是我说的开学后的那
次,我说清楚一点,我直接描述就是有2次的状况,有一次是我已经开学,我有穿着制服
裙跟制服的衣服,就是○○中学的制服去被告家,被告也有脱我的衣服,也有让我用跪着
的方式在我的后面用生殖器摩擦我的下体,最后是有口交;如果是问说射精不是射在嘴巴
里,是射在下体里的那一次的话是另一次,我有穿着裤子去被告家,他才有射在我的下体
里这样;我之前在与被告对话的脸书讯息对话中提到“你虽然没有用你的下体插入过我,
但你有……”这句话,写说没有插入的原因,是因为他没有把他全部的生殖器,进行传统
意义上面的性行为插入到我的身体里,这件事情没有,但是被告有把他的龟头前端有插入
到我的阴道里,所以才会他射精之后有残留在我的体内等语。
3.是由A女 上开证述可认,被告与A女 104年8月21日第一次为性交行为,系于被告拍摄A
女 全身裸照后,于被告桃园住处之客厅沙发上,另要求A女 教导A女 以手握住其男性生
殖器并摩擦抽动之(即俗称打手枪),并要求A女 为其口交,而以男性生殖器进入A女 口腔
,并射精于A女 体外,而第二次及第三次性交行为均系于104年8月21日后至同年9月间在E
房租屋处内所为,于第二次性交行为时,被告于与A女 亲吻、爱抚后,要求A女 穿着制服
裙呈跪姿,而以其男性生殖器摩擦其下体,并以男性生殖器进入A女 口腔抽动后,射精于
A女 口腔内,第三次性交行为,则为被告于与A女 亲吻、爱抚后,脱去A女 裤装,以其男
性生殖器之龟头前端插入A女 阴道,于抽动后射精于A女 阴道内。
三、A女 所为前开证述有下列证据可以补强,堪信为真:
(一)证人许〇〇(真实姓名详卷)之侦讯证述:
1.其证称:我认识A女 ,反课纲运动认识是好朋友,认识被告,当时很常聊天,我当时就
读新北市立泰山高中高一升高二,当时满16,A女 就读○○中学,国三升高一,未满16岁
,被告应该知道A女 未满16岁,因为都会互问念哪个学校,被告不可能不知道A女 未满16
岁,因为我当时有听说被告有在教A女 功课,会知道教材,国三升高一、高一升高二教材
不一样,我跟另一个女生和A女 有一个排行三姊妹,被告是我们的爸爸,其实大家都知道
彼此的年纪,我说三姊妹的年纪排行,大姊是我16岁,二姐是A女 14、15岁,最小的是薛
〇〇(真实姓名详卷)14岁,告诉人年纪最小是指她跟薛〇〇年纪最小,当时做年纪排行
是因为大家会自我介绍,因为都是学生,在教育部里面的广场介绍,是小圈圈介绍,其他
人也会说她们是最小的,被告当时也在小圈圈里面,所以一定知道,排姊妹被告不一定知
道,但他一定看得到讯息,事后互称姊妹他知道,他知道A女 是二姐等语。
2.是依证人许〇〇证述,A女 与薛〇〇当时均仅就读国中,而为反课纲运动当时年龄最小
成员,本有其特殊性,又证人许〇〇与A女 及薛〇〇于反课纲运动当时有排行三姊妹,且
被告为三姊妹之“爸爸”,被告并于该团体小圈圈内,且可经由讯息知悉姊妹排行,核与
A女 所为证述被告自称为三姊妹之“爸爸”,故知悉其当时就读国中三年级等语相符一致
,而足为A女 证述之补强证据。
(二)被告所提其与A女 均在其中之“马习会”telergram群组讯息对话撷图:
1.撷图内容记载:“第三人(按该帐号名称已删除):哭哭 爸爸说啦...被告:我在地餐
前面。第三人:我们女生在公投盟。 A女 :旁的我妈车子。被告:妳跟你妈都来了?A女
:嗯,都在我妈车上。被告:在哪阿你们。A女 :公投盟。被告:车子。A女 :济南路。
第三人:爸爸在哪阿?被告:我在市北用餐。第三人:爸爸保重 想想妳可爱的女儿们
喔 最可爱是我”等语。
2.是由上连续之群组讯息对话撷图内容足认,确有被告、A女 与另一名女性于该“马习会
”群组内,且该女性并称被告为爸爸,于被告及A女 与该第三人之共同对话间,并表示可
爱的女儿“们”等语明确,该客观事证,除与前开证人A女 、许〇〇所为证述相符一致外
,并足认A女 证称,当时被告与A女 及另两名女学生,为彼此互称爸爸与女儿之关系等语
,确属有据,而为A女 证述之补强证据,且并证被告与A女 间当时关系核属亲暱而属相熟
,故方互称爸爸及女儿;被告辩称与A女 并非相熟,对其当时实际就读国中三年级全无所
悉,核与前开互称爸爸女儿之亲暱关系之客观事证,及证人A女 、许〇〇所为证述明显相
悖,已难凭采。
(三)A女 所提其与被告之104年8月2日脸书讯息对话撷图内容:
1.该撷图内容经本院于113年12月10日当庭勘验核与A女 手机内容相符,有勘验笔录在卷
可按,且经被告表示不争执形式真正(本院卷二第292页),而记载:“被告:我只是要叫
你回家睡觉而已啦。A女 :我在回去的路上了。被告:你到底值了多久的班...A女 :不
要骂我 我知道...被告自己知道就好 今天你还有要过去现场吗?A女 :不会 我明天要上
课,‘下了课才再去’ 被告:嗯嗯 好 ‘作业可以带着过来’,‘不会的我们应该都能
教’...阿我本来就是教书的呀...A女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等语。
2.是前开讯息核与A女 证称其当时为国三学生,不能于教育部现场过夜,会被叫回家不能
过夜,且有携带学校作业至现场完成,而被告亦有见过及辅导等语,核属相符,足为A女
所为证述之补强,且并证被告明确知悉A女 当时系下课后前往,且明确表示可协助A女 完
成作业,而请其带至现场,且经A女 应允,衡以A女 作业之负担而有特地携带作业前往运
动现场完成之必要,且被告与A女 同于服务台工作之便(详下述),并有该服务台场地灯
光可供使用,及被告当时为A女 “爸爸”之身分,综以前开事证,是认被告当时应有协助
A女完成作业之事实,堪以认定,而足证被告当时主观上知悉A女为国中三年级学生,而为
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少女。被告辩以A女 指称会带功课至抗争现场,不符常情,且不能仅
以该对话内容认为被告有实际教导A女 功课云云,显与被告自身即有要求A女 带功课至现
场之讯息内容不符,且本院并非仅以该对话内容即为前开认定,故被告所辩,均无可取。
(四)证人庄○○及潘○○于113年12月24日审理中具结证述:
1.证人庄○○证称:我与被告是朋友关系,认识大概10年,我认识A女 ,是在反课纲学运
认识的,是104年6月时候,还在筹备时就认识A女 ,学运占领期间‘A女 有在服务台’,
其它我不太记得,占领期间‘被告也是在服务台处服务’;104年8 、9 月间我曾借住被
告E房租屋处,借住原因不记得,频率蛮高,一个星期去两次,原因是当时常常要往返现
场,距离比较近,居住期间我会拿到钥匙被告会给我钥匙,房间没人在时会锁,现场摆设
是进门是一个四门相对的套房,进去之后‘左手边前方是浴室’,浴室门槛特别高,‘右
边是双人床,再右边是摆书桌,没有窗帘,是雾面毛玻璃的窗户,隔音不是很好,隔壁出
门都听得到等语。
2.证人潘○○证称:与被告是朋友关系,从2015年8月认识,是反课纲期间认识的,我与
被告认识是在占领教育部期间,应该是8月初,认识A女 ,同样是反课纲期间认识,应该
是2015年6月,我先认识A女 再认识被告,依我印象,占领期间‘A女 都是在服务台服务
’,因为被告相较我们有比较多的社会运动参与,所以被告的工作不会是只有服务台,还
包含舞台等其它地方等语。
3.是前开证人证述内容核与A女 所为证述其系于113年6月即参与反课纲运动,且与被告均
有于服务台处服务,且就E房租屋处之摆设为左前方为浴室,右前方为床等各节陈述,均
属相符一致,而足为A女 证述之补强证据,且并证被告与A女 当时确有于同一单位即服务
台工作,而可认具有相当程度熟识关系,综以前开事证以观,自难认被告辩以对于A女 当
时就读国中三年级一情全无所悉云云为可取。
(五)A女 所提与被告脸书首页“C***** Do”之111年4月20日、21日脸书讯息双方对话撷
图:
1.该对话撷图同经本院当庭勘验与A女 手机内容相符一致,且为被告不争执形式真正,而
记载A女 表示:“‘你到底凭什么拍我的裸照阿’ 你到底凭什么射在我身体里阿,你到
底是凭什么可以对我做那些事啊 真的超级恶心 我才15岁 你到底凭什么不用付出代价 为
什么痛苦的只有我”等语,被告则回复表示:“首先我知道妳或许根本不在乎我的想法
但我想先感谢你,感谢你鼓起勇气告诉我妳的感受,给我这个机会再次向妳道歉。再来,
是有些部分我感到不解的,或许妳已对此没有印象,不愿也不想回忆起来,但有些部分或
许混淆了(我的本意并非和妳争辩,只是,那些事真的从未发生) ‘我承认我们曾经拍
过照,也记得不论妳我都有主动拍摄’;而"射在你身体里"这种事则从未发生。当然,纵
使当下是合意的,但这完全不意味着我有什么资格或任何其他意思;‘照片也在当下,在
双方面前全数删除’,并且不止一次向妳道歉,当下妳也表示原谅”等语。
2.是依上对话内容可证,双方对话中就所称拍照之标的,明确为A女 所称“我的裸照”,
被告亦明确表示:“我承认我们曾经拍过照”、“照片也在当下,在双方面前全数删除”
并表示:“也记得不论妳我都有主动拍摄”等语,是被告于对话讯息中已明确自承,其确
有主动拍摄A女 裸照之行为,堪以认定,且核与A女 证称:被告确有于双方交往时拍摄其
裸照等语相符,此外被告所否认“有体内射精”,然亦有表示“当时是合意”之立场,亦
可见被告清楚认知,A女 所询为双方曾为亲密性行为,而其仅系否认射精于体内而已,而
足为A女 前开证述之补强证据,故A女 所为证述核属可信。
3.就此被告虽辩称:是因为当年在现场或开会、吃饭等等,我有拍对方吃饭的动作或两人
合照的过程,只是比较亲密一点,并非所谓裸照;辩护人亦为被告辩称所称照片系指与A
女扮鬼脸、反课纲运动期间合照,及KTV唱歌时A女 坐在被告大腿上照片云云,然核以前
开讯息对话中所称照片标的,仅有A女 于讯息中控诉之“我的裸照”,此外全无被告所称
吃饭、团体合照、扮鬼脸、KTV合唱坐于大腿之单纯较亲密合照之任何相关文字,被告所
辩显与客观事证不符,不能凭采,且亦与被告于对话中之回复表示:“不论妳我都有主动
拍摄”、“也在当下,在双方面前全数删除”等针对裸照所为表述之语意显然相违,而为
临讼脱辩之词,要无足取。
4.被告辩护人复辩以:脸书讯息受限于文字的说明,不表示可以推论出被诉犯行存在,且
经搜索查扣被告手机、电脑及云端资料均查无裸照云云;然查前开脸书对话讯息撷图内容
乃属连续,且双方对话之前后语意均无间断,而得充分聚焦于对方陈述内容,并无何受限
于文字说明而误解之情形;又被告于前开对话讯息中已自承,所拍摄A女 裸照已于双方面
前全数删除等语,故现存之被告手机、电脑、云端,纵查无A女裸照,亦无碍于被告确有
拍摄A女 裸照行为既遂之认定,而不因裸照是否已删除,及现时有无实际于被告手机、电
脑或云端扣得A女 性影像,即为被告有利之认定,被告前开所辩,均无足采。
四、由上所述,足认A女 当时确与被告发展为类似情侣关系,而有亲暱交往之客观事实,
复核以A女 本案相关事实所为证述细节均甚属详实,且就拍摄裸照及性交之详细经过情形
、发生之地点、场景均得为实际之描述,且与被告前开自陈确有拍摄并删除A女 裸照之讯
息内容相符,若当时被告与A女 非属情侣亲暱互动关系,A女 断难有同意被告拍摄其全身
裸照,并与被告发生性行为之可能,并与前开其余补强证据互核相符,综以各该事证,被
告有……拍摄少年性影像,及……分别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之3次犯行,
均堪认定。
五、被告其余辩解不可采之理由:
(一)被告辩以就被告持以拍摄手机之型号部分,A女 于侦讯中供陈系iPhone 4手机,与被
告当时实际使用之手机为iPhone 5不同云云,并举113年3月间与友人Pennyken Huang、证
人即被告女友林○○间讯息对话内容,及104年10月9日与手机店维修记录之讯息对话内容
为佐;惟查A女 于审理中业证称说明:因为我当时用的是iphone6 ,‘我记得他跟我一样
是用iphone,我记得他的手机是比我还要再旧的’,我是用iphone6还是6s当时,我就有
记得是iphone应该在iphone4这样,我不记得记得颜色、款式跟有没有手机壳等语,足认A
女 所以为该型号表述之原因,乃在于A女 当时认知被告所使用手机为较其使用更旧之型
号,而无论为A女 所称之iPhone 4手机或被告所辩称之iPhone 5手机,均确实较A女 当时
所使用之手机型号为旧,而与其基于当时认知所为之表述,均属无违,而难认其证述有何
瑕疵可指;更况被告业于双方脸书讯息对话内容中,明确自承其确有主动以其手机拍摄A
女 裸照,嗣后并经其删除之事实,业经本院认定如前,被告徒以A女 证述之细微瑕疵为
争执,核无足取。
(二)被告复辩以E房租屋处当时对面,即为证人林○○与被告同居之F房租屋处,且证人林
○○当时于F房租屋处准备考试,又E房租屋处之隔音不佳,并有社运人士不定时入住、进
出,阳台并为毛玻璃可看到人影,被告无可能于E房租屋处与A女 发生性行为云云,并举
证人林○○、庄○○、徐○○、潘○○之证述及E房租屋处照片为佐;然查A女 与被告当
时为类似情侣关系,故当时与被告发生性行为并非违反其意愿,且A女 当时尚处性启蒙阶
段,仅单纯配合被告为性交之举措,业据A女 证述明确,尚难认有何因反抗、冲突或喧闹
之音量,而足致引人注意之可能,又E房租屋处既为独立之出租房间,本有相当隐私隔离
,若无刻意偷窥,毛玻璃亦非属可轻易看透房间内部活动之设施,且该房当时使用目的,
除供反课纲运动人员或被告友人暂住外,并有工作堆置物品使用,复依证人庄○○、徐○
○、潘○○所证述当时亦均仅有短暂入住,且无法明确特定入住期间,故被告前开所辩,
均无足为其有利之认定,并此叙明。
(三)被告末辩以A女 并无从明确证述被告有何身体隐私特征,难认双方确有发生性行为云
云;然查依A女 于审理中证述:最一开始是比如说我在日常生活中,我去看妇产科,如果
是男医生并有内诊时,我会觉得不舒服,或者之前我家楼下有一间中医诊所,我去整骨,
他是一个男医生,我也觉得很不舒服,我一开始都以为可能就只是我比一般人还要更敏感
而已,因为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很主观的,但是结果109年时,也就是我们有提出的那些IG
的证据或者是这些日记里面,我突然有一天发现我想起了被告这个人,我觉得我事后回想
起这件事情我觉得很奇怪,除了很奇怪以外,我的情绪非常的崩溃,我没有办法好好生活
,没有办法好好去上课,我觉得这个痛苦来源是来自于我们两个是处于年龄很悬殊、学经
历很悬殊、知识也很悬殊的状况下发生的,所以我觉得我被被告利用了,我虽然没有反抗
,我虽然就是同意了这件事情的发生,可是这并不代表这些事情他可以对我做,在那一天
以前,学校老师没有教我,父母亲也没有教我说有人问我可不可以拍我裸照的时候,我应
该很坚定的跟他说我不想要,没有人教过我这件事情(A女 哭泣),在那一天看到被告的
好友推荐之前,我并没有想起来等语,是认A女 所以于104年后迄今始提出本件告诉,实
肇因于其因偶发之页面推荐,始突然想起被告对其所为之长久压抑心理创伤,而方回忆本
件被告对其所为前开犯行,复衡以本件犯行时间距今已逾9年,故虽A女 对于被告之身体
特征为忘却之证述,亦难认有何悖于常情之处,而难认A女 证述有何瑕疵可指。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点新鲜)
2025-02-10 10:43:00绿的不搞黄赌毒,很难升官
作者: bobsun (哈特利喜欢烟卷) 2025-02-10 11:01:00
咆哮昌跟阿北也都有参加学运欸 小草机会也蛮大的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25-02-10 11:25:00反课纲的应该比较偏向某一群然后多年后小贝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江男的好友推荐,回想当年的,愤而向江男提告←这段 不就越想越不对劲男人要好好保护自己
作者:
joe2023 (joe)
2025-02-10 11:41:00这个别说什么保护自己了就是未成年不要碰这么简单
作者:
suckkorea (What the fuck )
2025-02-10 11:48:00杂草上街头能破处了
作者:
joe2023 (joe)
2025-02-10 11:58:00青鸟也一样吧
作者: wynton 2025-02-10 12:42:00
青鸟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25-02-10 12:54:00加入民进党真爽 财富跟年轻肉体的保证
作者: zonppp (冷凉卡好) 2025-02-10 13:25:00
大家快点上街破处...挖哩咧
作者: LiarHunter 2025-02-10 14:02:00
青鸟-1
作者:
jemmy3ch (jemmy3ch)
2025-02-10 14:29:00就是个青鸟还想推啊 某几楼的青鸟还不知道自己族群是什么垃圾吗?
作者:
neil136 (neil1336)
2025-02-10 15:40:00射孕女孩
作者:
EFERO (神奇宝贝大师)
2025-02-10 15:50:00笑死 这个青鸟啦 自己去人肉一下就有了这只是最纯的那种
作者:
amnotu (白告)
2025-02-10 16:04:00民进党青鸟觉青什么的 都是笑话
作者: shiaoyan 2025-02-10 16:34:00
青岛东路赞
这种不见得是为了参加政治活动这种别有用心的什么政党支持者都有可能
作者:
Sawilliam (Sawilliam)
2025-02-10 17:18:00参加民进党活动的 都作奸犯科
作者:
painvano (河蟹になりたい)
2025-02-10 18:23:00作者:
adoko (bigren)
2025-02-10 19:37:00事后传讯千万别读别回 都是回头咬的
作者:
GGing (小轩轩)
2025-02-11 02:34:00学运 让未成年学怀孕
当时反课纲微调而自杀的男同学,没人记得你名字叫什么,可怜啊,做球给别人
作者:
luc0919 (屎蛋)
2025-02-11 16:04:00参加青鸟真好,炮打不完
作者:
b1121 (梦见威尼斯)
2025-02-12 02:52:00各位家长看好自己的女儿,别不小心被憨鸟盯上变成射孕妹
作者:
modhairs ( 对钱的渴望)
2025-02-12 07:16:00青鸟就是这德性
作者: Behave 2025-02-12 16:00:00
32楼赶快检查一下你家电视还是电脑,你只能看到这些新闻一定有问题,真正驰名中外的咻干王性骚王党都被遮蔽了啦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25-02-14 20:29:00结果真的性侵的都国民党
作者: ljljljyuyuyu (过期的小小幸福) 2025-02-15 01:51:00
青鸟怎么都这种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