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性侵亲生女儿”7年348次 士检依权势性交罪起诉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741848
记者 潘千诗 报导
发布时间:2025/01/07 10:30
最后更新时间:2025/01/07 11:52
https://i.imgur.com/LzWDsGU.jpeg
一名女大生去年4月在好友陪同下主动向台北妇幼队报案,指控亲生父亲长期性侵她。经
追查发现,该名“狼父”的身分竟是台北市警局捷运警察队的郑姓主管。士林地检署侦查
后,认定郑男在7年内性侵女儿高达348次,今(7)日依法起诉;郑男另有部分犯行因罪
嫌不足不起诉,告诉人得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
据了解,士检认定,郑男自2010年至2017年间对女儿伸狼爪共348次,依涉犯《刑法》对
未满14岁女子性交、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利用权势性交等罪嫌起诉,其中有部
分权势性交的犯行,检察官依《儿少法》相关规定,请求加重其刑。
该名女大生控诉,从事警职的父亲因工作压力大,时常在外喝得醉醺醺返家,接着会趁酒
意朝她伸出狼爪,甚至性侵得逞后还威胁她“不能告诉家人”,导致住在同一个屋簷下的
人都被蒙在鼓里;直到她成年才决定诉诸法律保护自己。
案经北市警方报请士林地检署妇幼专组指挥侦办,去年5月间传唤郑男到案说明后,谕令
郑男以10万元交保。
北市警局也于案发后将郑男调离主管职,并向警政署报请予以停职。警政署召开考绩会决
议将他停职。
《EVEA》提醒您勇敢说不:
◎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3、110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励馨基金会咨询专线 02-8911-5595/性骚扰专线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