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无性交往!淫男花8千找“出租女友”冻未条硬上 判3年4月
▲桃园一名张姓男子上网找“出租女友”约会,竟兽性大发性侵女子。(示意图/免费图
库pixabay)
记者吴佩蓁/台北报导
一名女子小雅(化名)从事“出租女友”赚外快,提供顾客约会服务体验恋爱感,去年6
月桃园一名张姓男子与她约定以时薪1000元为代价,由小雅担任他的出租女友陪伴出游,
并说好不上床不包养;怎料约会当晚,张男带小雅到摩铁休息,一进房间张男就兽性大发
,将小雅强压在床上狂亲狂舔,并对她指侵得逞。
桃园地院审理后,依犯强制性交罪,处张男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小雅指控,她事前就跟张男提过“出租女友”的价码及内容,双方约定1小时新台币1000
元,并强调“是没有色情,不是包养的那种,不会性交易”,张男听完一口就答应,双方
去年6月3日第一次约会结束后,张男也汇款600元给小雅。
去年6月8日,小雅与张男第二次约会,当晚张男先约她到购物中心见面,之后又去中坜及
中原夜市,晚上便带小雅到汽车旅馆休息,没想到一进门张男就开始对小雅毛手毛脚,还
说一些骚扰的话,小雅吓得大喊“不要碰我!”
但张男仍强行将她按到床上,动手脱小雅衣服,对她又亲又舔,过程中小雅夹紧双腿,甚
至出脚踢开张男,但仍不敌张男力气遭指侵得逞。
▲“出租女友”小雅主张双方约定好,不上床非色情,仅单纯出游约会。(示意图/记者
周亭玮摄)
小雅主张,张男虽然有给她200元交通费及8000元现金,但这是她当8小时出租女友的租金
,与性没有关系。
事后她趁张男去上厕所时,传讯向友人求救,并通知男性友人将她救出,一同前往警局报
警提告。
对此,张男虽然坦承有亲吻小雅,但辩称有在小雅配合下脱下她的衣物,表示对方同意亲
嘴唇、脸颊、胸部及抚摸其外阴部,但他没有用手指插入阴道。
且案发后1个月小雅还跟他见面,也有透过通讯软题传送贴图给他,矢口否认犯行。
法官勘验小雅与张男对话,案发后2日小雅曾传送讯息质问张男:“我觉得我还是有必要
让你知道。你做的事,让我没办法正常生活,我不自觉想到你做了什么。很痛苦你知道吗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已读是什么意思”,张男仅回复“WORK”、“下班打给你”
且小雅后来7月9日再度与张男碰面,则1是为了蒐集性侵证据,因此认定张男辨词不足采
信。
法官审酌,张男犯后一再卸词狡辩,未见有何悔意,且至今仍未与小雅达成和解,依犯强
制性交罪,处张男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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