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公共汽车痴汉用下体磨蹭2少女还摸进大腿内侧 判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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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日本“公共汽车痴汉”现身基隆!基隆市周姓男子今年1月间,搭
乘公共汽车时趁车上乘客拥挤,以下体磨蹭2名少女臀部、还把手伸进其中1名少女大腿内侧,
还好被害少女机警以手机拍到周男侧脸,让警方循线逮到周。基隆地院审理时,周男坦承
犯行,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法官依周犯强制猥亵罪2次,各判处6月徒刑,应执行8月徒
刑,可易科罚金约台币24万元;缓刑4年。
判决书指出,周男今年1月2日下午4点多从基隆市仁二路二信循环站搭基隆市公共汽车往大竿
林方向,见车上少女小美(化名)年幼可欺,刻意移步并站立贴近小美身后,趁乘客陆续
上车,车内人潮拥挤,公共汽车晃动之际,以下体左右摩蹭小美臀部,小美惊觉有人在他身后
不断磨蹭,转身发现周就站在他身后,周男反而变本加厉,伸手抚摸小美左大腿内侧,见
小美为了闪躲他,往侧边空位处挪动,又站到她身后,继续以下体磨蹭小美臀部长达1分
钟之久。
小美直到公共汽车驶抵基隆火车站,部分乘客下车时移步至友人小芬(化名)身旁,周男见小
美有小芬相陪,转而猥亵另名少女小婷(化名),以相同手法,移步至小婷身后,趁车上
乘客拥挤,车身晃动时,以下体磨蹭小婷臀部长达1至2分钟之久。
小美、小婷返家后向父母诉苦遭周男猥亵经过后,在家长陪同下向警方报案,案经警方调
阅行车监视器,调到周男上车影像,与小美以手机拍下周男猥亵小婷时的侧面照1张,循
线找到周男依强制猥亵罪嫌送办。
基隆地方法院审理时,周男坦承上述犯行,法官认为,周男不思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
法治观念淡薄,所为实属不当,审酌他犯后坦承犯行,且与被害人父母达成和解,依犯强
制猥亵罪2次,分别判处6月徒刑,合并应执行8月徒刑,可易科罚金24万;缓刑4年,缓刑
期间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