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妹闺密竟成老公小三 性爱照存家里电脑成人妻反击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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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1名W姓人妻控诉其胞妹的洪姓女闺密利用胞妹的关系,常参与
其家庭活动、介入她与H姓丈夫的家庭与感情,W女在家里电脑赫见丈夫与洪女多张出游及
不雅性爱照片;丈夫坦承与洪女交往超过6年。人妻以此当成证据、反击提告求偿,台南
地院判洪女须赔30万元给W女。
W姓人妻沉痛指控,她与H姓男子在2012年5月结婚、育有子女,洪女是其胞妹的闺密,后
来胞妹结婚时,洪女到她家帮忙,而认识她与H男。此后,洪女常以胞妹朋友身分参加其
家庭活动或聚餐。
W女说,约在2017年时,开始觉得丈夫与洪女眼神、动作暧昧;2018年间,有人告诉她看
到H男送便当到洪女工作场所给洪,两人也一起用餐。她问过丈夫,丈夫大声反驳,因无
其他事证,只能不了了之。
之后,一次家人与洪女等友人到屏东垦丁包栋住宿,当晚W女从房门猫眼往外看到丈夫竟
亲吻洪女额头,W女质问丈夫时发生争吵并陷入冷战、希望洪女不要打扰其家庭生活,直
到2022年3月,W女经孩子保母告知,才知道丈夫与洪女持续交往、未曾间断。
2022年4月,W女在家中电脑赫见丈夫与洪女的多张出游及不雅性爱照片,即下载存盘。W
女说,这时丈夫才承认与洪女交往超过6年,两人不仅多次一起出游同宿、也多次到汽车
旅馆与洪女家中发生性关系,且迄今不愿分手,让W女震惊、伤心不已,因洪女毫无悔意
,只好寻求司法讨回公道。
洪女则说,W女所持有的照片、影片是在2017年完成下载,证明那时间点原告已知悉她与H
男的互动情事,但W女却一直到2023年3月才提出告诉,已超过2年请求权时效。
法官查认,洪女对原告所举证不雅性爱照及影片并不争执,当庭勘验W女的记忆卡内档案
建立日期多在2022年4月初,仅少数在2021年3月初之前,W女以此照、影片证据提告,并
未超过请求权时效,判可求偿30万精神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