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骗女国中生上床 不赔钱还瞎掰她染“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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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有窃盗等前科,素行不良的黄姓男子,去年1月把国中
女学生小芳(未满16岁),带到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小芳返家之后告诉母亲提告,黄男
虽与小芳及母亲达成和解,但他却没有分文赔偿。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时,法官问他为何食
言而肥,不履行和解条件?他瞎掰说,小芳感染梅毒(性病),他如果与小芳发生性关系
,应该也会感染,但实际上他没有感染,“所以我就不去履行讲好的条件了”,法官认为
,小芳并未感染梅毒,且梅毒与发生性关系亦属两回事,不采信辩词而判刑1年2月,可上
诉。
判决书指出,黄男于2022年秋天认识小芳(化名,年满14岁,未满16岁),去年1月13日
晚间,他带小芳到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小芳母亲得知报警,警方采集小芳身上的DNA,
与黄男DNA(基因)相符,台中地检署依与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起诉。
台中地院审理时,黄男否认犯行,他虽然与小芳及母亲达成和解,但又没有履行赔偿承诺
,他还辩称说,他不知道为何小芳身上采到他的基因,至于没有兑现和解赔偿承诺,他瞎
掰说,小芳罹患性病梅毒,他如果与小芳发生系关系,自己也会感染,但实际上他没有感
染,于是他就不履行和解条件。
法官认为,并无证据认小芳当时感染梅毒,况且是否感染梅毒,与黄男是否与小芳发生性
行为,并无必然的连结,纵然小芳事发时有何疾病,亦非一定会感染给黄男,黄男辩词无
可采信,黄男又有窃盗、伤害案件等前科记录,另外,他否认犯行,虽与小芳及母亲达成
调解,却未给付任何赔偿,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刑1年2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