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鸿钧助理搓胸摸臀、性侵女记者 再判3年2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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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党前立委李鸿钧办公室主任张书维5年前对2名电视台女记者多次搂腰、搓胸、摸臀,
甚至企图性侵、逼女方口交,张否认并反控对方仙人跳,张先前已被依2个强制猥亵罪判
囚2年确定;张另犯强制性交部分,最高法院再判3年2月徒刑定谳,检方将声请定应执行
刑。
张书维2019年2月22日邀约女记者参加春酒聚会,对方带另一女记者,张事后意犹未尽带2
人到KTV续摊饮酒欢唱,趁合唱机会对二人搂肩袭胸,并将手伸入裙中摸臀,2人出声制止
,他仍不以为意。张事后带邀约的女记者去汽车旅馆,扯掉对方衣裤,不顾对方哭喊“我
生理期来”,强押对方头部逼口交,事后想硬上,因无法勃起作罢。
法院审理时,张否认犯行,供称他和2名女记者仅是在KTV包厢内饮酒唱歌,2人有主动拥
抱他、劝酒,女记者也没有反对和他去汽车旅馆,并同意和他发生性行为,但两人只有“
全裸滚床单”,他因为酒醉仅感觉他们都没有穿衣服,但没有与对方嘿咻,他醒来后女记
者就已经离开了。
一审调查,案发前女记者和张仅因公务见过一、二次面,和同行女记者同意续摊是基于培
养人脉的应酬,并非与张有暧昧情愫,且被害人事后曾质问同行女记者为何丢下她先走,
显见不愿意与张独处。
法院认为,被害女记者当天正值生理期,有医院疑似性侵诊断可证,出租车司机也证称女
记者和张离开KTV时是说“回新庄”,是张表示“去汽车旅馆”,二人争执一阵子,最后
车才开到旅馆。一审依2个强制猥亵、1个强制性交判张7年徒刑。
二审认定去旅馆的女记者当时有酒意,因不愿得罪张而陪同办妥入住手续,张在房内欲强
制性交,但“未遂”,因此依2个强制猥亵罪各判1年4月徒刑、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4
月,应执行4年6月徒刑。
最高法院今年1月驳回2个强制猥亵罪部分,判各1年4月徒刑定谳,定应执行刑2年确定;
至于性侵女记者部分,撤销发回更审,更一审审酌张案发时身为立法委员办公室主任,应
知悉与记者间应酬活动分寸,但为满足自身性欲,却利用女记者因经营采访路线,欲与他
建立良好互动关系,而不愿得罪的机会性侵。
更一审指出,张造成女记者心理创伤,案发后还开记者会称是女记者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
,贬损女记者名誉,造成被害人二度伤害,考量张最终能坦承犯行,且与女记者达成和解
,并给付赔偿完毕,改判3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