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我苏畅粉
梦梦啊,又缺钱了吧
著作权法第92条改成公诉后,拍片的光靠和解金就赚不完
都委任给律师处理,是有什么好辛苦好累??
找人也是检察官要起诉人,检察官在找人在累
然后妳就跟那些被告谈好和解金,最后检察官白忙一场,法官判本件公诉不受理
不过梦梦啊,妳在户外拍那个什么野外露出初体验,拿到 JVID卖对吧
刑法第234条第2项看一下
意图营利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
熊吉你有拍挑战户外车上高潮对吧
那就是共同正犯/帮助犯,也要一起背前科
那个倪娜Nina跟艾玛Emma就是类似这样被判刑的
判决书帮妳找好了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11,竹简,730,20221006,1
然后梦梦妳那个 FansOne没信用卡也能买片,像是超商付款
妳告人赚和解金是正当行使妳的法律权利,但这样卖片不行啦
SWAG负责人缓起诉报导去了解一下,人家能重新开台,明面上的条件就是加强年龄控管
其中一项关键就是信用卡付款管道刷掉未成年人
像妳这样赚钱,妳想像一下吧,一个未成年人去超商付款买妳片
然后被家长发现家里未成年的小朋友在看你片,然后一状告到法院
我想没有七位数和解金大概不行,现在犯罪行为沾到未成年都是判很重的
不是只有妳会告人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