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小女友家偷尝禁果被抓包 男当庭赔15万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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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林姓男子与13岁的少女小蕾(化名)透过友人介绍认识才5个
多月,竟大胆跑到小蕾家中偷尝禁果2次,被小蕾母亲发现后报警提告。基隆地院审理时
,林男坦承一时情不自禁触法,愿意赔偿15万元赔偿金,与小蕾母亲达成和解,法官考量
林男一时性起,但未违反小蕾意愿,加上已与小蕾母亲达成15万元和解,依对未满14岁女
子为性交罪共2罪,合并判处判林男1年10月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判决指出,林姓男子于去年4月间结识小蕾,2人往来密切,很快成为男女朋友,趁小蕾家
人不在时,溜进她家偷尝禁果,直到小蕾9月14岁生日前几天,2人第2度发生性行为时,
才被小蕾母亲发现,气到报警提告。
检方调查时,林男坦承犯行,被检方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嫌起诉。法院审理时,林
男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愿意赔偿小蕾母亲15万元作为赔偿,并当庭支付10万元现金,余
款5万元则分期支付。
法官审酌,林男一时性起,但未违反小蕾意愿,且事后已与小蕾母亲达成和解,小蕾母亲
母也愿意原谅林男,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共2罪,各处1年8月徒刑,合并判林男应执
行1年10月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需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