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别女性变更性别登记为女性 北高行:至少提供1张医疗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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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4年8月15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跨性别女性Vivi寻求变更性别登记为女性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内政部2008年
函释,要求跨性别者提出两张医师诊断证明及摘除性器官始能变更性别的行政命令违宪,
撤销原处分与诉愿决定,但当事人应至少提供一张医疗诊断证明,命户政机关重新处分;
可上诉。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盟(伴盟)和Vivi均决定提起上诉,现行变更性别的规范,未能尊重跨
性别者的性别认同,且对跨性别者的性别承认和性别变更登记设下不合理、侵害人权的条
件限制,盼透过不同生命情状的跨性别当事人进行诉讼,以持续降低性别承认与变更登记
的门槛。
Vivi获悉判决后淡定表示,法院还是把跨性别当作一种“诊断”,感觉不太舒服,她认为
“同志怎么就不用医生评估就知道自己是同志,我却需要医生评估才知道自己是女人?”
,但她也认为,社会改变需要时间,她会更有耐心地继续和社会沟通,让大家认识“不需
要医疗介入”的跨性别。
跨性别女性Vivi从小就隐约感觉自己为女性,大学时确认性别认同后,开始以女性身份过
生活,至今已超过6年,台湾伴侣权益推动盟(伴盟)去年起协助Vivi争取免术换照;不
过,户政事务所认为,Vivi未依内政部2008年函释,必须提交性器官及性腺摘除手术证明
书、两张精神科医师证明,驳回Vivi声请变更性别登记为女性,Vivi提诉愿遭驳回,担起
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月起,数度开庭审理。北高行审理认为,内政部2008年函释,要
求跨性别者提出两张医师证明书及摘除性器官的行政命令违宪,但当事人至少应提供一张
医疗诊断证明,命户政机关依判决见解重新处分。
伴盟律师团召集人许秀雯律师表示,此诉讼结果虽在预期中,有欣喜、也有失落。欣喜的
是,北高行判决相较之前的判决,已有更进一步突破,但失落的是,北高行仍未完全扬弃
医疗框架,坚持要医师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