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理化老师与女学生恋爱9次性行为 赔150万判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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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姓国中理化科代课老师与学校女学生畸恋,9次与女学生发生性行为,并将其中2次的过
程以手机录影下来收藏,法院审理,吴认罪,赔家长150万元获和解,台北地方法院审理
,判吴可缓刑。
承审法官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罪”共11罪,各处吴有期徒刑4月,又依“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共2罪,各处吴有期徒刑1
年4月,均得缓刑5年,2部性行为的影像则没收。可上诉。
吴2021年3月至6月在被害人就读的初中担任理化科的代课老师,并在社群软件Instagram
上结识被害人,两人先发展成交往关系,后来分手。
2021年7月12日到2022年11月14日,吴与被害人在市区停车场、被害人住处房间、车子上
以及各商务旅馆发生性行为,并将其中2次的过程以被害人的手机拍摄下来,被害人与吴
分手后,被害人母亲向警方报案,检方侦办吴,将他起诉,法院审理,吴坦承与女学生不
伦并发生关系。
判决书指出,吴身为代理教师,为满足一己性欲罔顾被害人心理、人格健全发展,于2人
交往期间与女学生发生性交行为,另拍摄性行为影像电子讯号,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全发展
及生活、心理不无负面影响。
判决说,吴与被害人父母以150万元达成和解并如数履行,已实际弥补举措,态度良好,
考量他并无前科、素行尚佳,对他所犯罪分别量刑;吴已有悔意,应能知所警惕,宣告缓
刑5年,以启自新,并谕知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