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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控三艺人“轮九次”求偿180万!法官一查“要求买酒还主动无套”打脸她
113-08-03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来自台湾、日本、西班牙等三个国家的艺人于一百一十年间前往小琉球游玩,临行前他们透过交友软件找邀约女子小美(化名)到高雄的一间旅馆内喝酒,并玩起“真心话大冒险”,后来凌晨四点多,三人轮流与小美发生九次性行为,事后小美提告性侵,检方侦办后不起诉,没想到小美又提告求偿一百八十万元,案经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判小美败诉。
判决指出,一百一十年五月十六日当天,小美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台籍艺人甲,二天后甲通知小美,表示自己要和日籍艺人乙、西班牙男星丙结伴去小琉球旅游,打算先邀他来高雄的旅馆内喝酒;小美指控,廿三日当天凌晨到青年旅舍,三人趁他酒后半睡半醒间,从凌晨二点点开始,到清晨六点间遭到三人以各种方式轮流性侵九次,让她身心受创并求偿一百八十万精神抚慰金。
案经法院审理时,三男皆表示,当时大家同意一起喝酒玩游戏,全程皆清醒,也都合意发生性行为,而且酒还是小美带来的,也不介意乙、丙裸体,后来直接跟三人性交,离开时神色正常,也没有向旅馆人员求助;甲男供称,小美也知道他们是通告艺人,在Tinder APP上配对后,不断要约他见面,甚至主动要求要到他们投宿的旅馆喝酒,中间还因为酒不够,还邀他外出买酒,显然真的很想让他喝酒助兴,发生性行为还要求无套二次,事后又反悔提告,
法官认为,小美当天共与三人发生九次性行为,事后提告性侵皆不起诉,且小美在警方笔录时表示过程中没有觉得被强暴、胁迫,而压头、抓手的行为是性行为当下的中的兴奋举动,而乙男全程让他上位等,可见三人并没有利用小美不胜酒力时强制性交。
法官也发现,小美报案时相当冷静,验伤结果也无明显外伤,而小美自述被性侵时乙男曾抓伤她大腿,也没有在三人身上找到指甲抓伤痕迹,因此证据不足判决三人免赔,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