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直送摩铁“硬闯红灯” 渣男军人夺15岁少女初夜
2024/06/15 中时新闻网 尹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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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军人阿国(化名)2021年3月透过先前暧昧对象介绍,认识15岁的少女小萱(化名)
,2人相约见面后,阿国向小萱表示想要和她发生性行为,随即开车将小萱载到汽车旅馆
,但小萱因为适逢经期,因此多次严正拒绝,不料,阿国却仍是兽性大发,强拉小萱上床
并强制性交得逞。
法院审理,阿国坦承知道小萱未满18岁,双方也确实在汽车旅观发生性行为,但他矢口否
认有强制性交犯行,他辩称当时与小萱已是男女朋友,并未违反小萱的意愿。
法官考量,阿国与小萱先前并未见过面,双方仅透过视讯聊天,不致于在隔天相约见面后
没多久,就会同意与阿国发生性行为,而且小萱并没有过性经验,且适逢月经来潮,更无
同意与国性交之可能。倘若双方两情相悦、确实在交往,则在初次见面时,知道“女友”
小萱月经来潮,大可等到小萱经期结束后,再发生亲密行为。
法官检视双方在事发后的对话,小萱:“你第一天还没讲就做那种事,而且我还跟你说不
要”、阿国:“对不起,是我太冲动想得到妳了”、小萱:“我不喜欢你…”、阿国:“
我知道你已经不喜欢我了”、小萱:“我说的是行为”、阿国:“嗯嗯嗯。对不起”。
阿国:“想说你过得怎样了”、“虽然你有男朋友”、“你现在过的好就好”、“反正事
情都过去了。过好彼此的生活。如果以后还有缘份的话那就再说吧”、“祝福你幸福”。
法官审酌,案发时仅小萱仅15岁,阿国仅为满足自己性欲,不顾小萱适逢月事,对她强制
性交,丝毫不尊重性自主意愿,导致小萱事后因心理刺激、压力,而受有身心伤痛等,所
为实属不该。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处阿国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诉
。
裁判字号:台湾高雄地方法院 112 年度侵诉字第 57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民国 113 年 06 月 07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