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网络论坛狂赞漂亮服务好 害“半套妹”与店家被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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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在网络论坛分享消费心得,却让警方按图索骥查获应召站(半套店),图为警方查缉
性交易,与本案无关。(民众提供)
2024/06/08 10:42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
林姓男子去年12月经营应召站,媒介两名女子从事俗称“半套”的性交易,每次收费1950
元,却有嫖客消费后,在网络论坛撰文分享嫖妓心得,大赞“半套妹”漂亮服务好,绝对
“不踩雷”,这些分享文引起网络巡逻的警察注意,持搜索票查获两女正在进行性交易,
林男也坦承媒介猥亵牟利,台中地方法院依妨害风化罪判处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与上诉
。
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从去年(2023年)12月起,经营“虾店应召站”(或俗称半套店)
,媒介杨姓女子与江姓女子,在一栋民宅的301与302套房,从事俗称“半套”的性交易,
每节50分钟,收费1950元,杨女与江女获得1000元,林男抽取950元。
该店经营不久,却有嫖客在网络论坛中,撰文分享消费经验,大赞“半套妹”漂亮又服务
好,也让该店知名度大增而艳名远播,警察网络巡逻时发现这些赞美分享的嫖妓心得,进
而锁定这间应召站。
警员先乔装男客进入上述民宅,发现确有性交易情事,亮出搜索票执行搜索,在301号房
查获陈姓男客与杨女交易中,另于302号房查获张姓男客与江女性交易,查扣润滑液两罐
与现金6000元。
林男于警询、检方侦查时,都坦承不讳,台中地方法院认为他不思循正途获取财物,竟从
事容留、媒介猥亵行为牟利,败坏社会风气,依妨害风化罪判处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约1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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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在网络论坛分享消费心得,却让警方按图索骥查获应召站(半套店),图为警方查缉
性交易,与本案无关。(民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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