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色”影师花1万诱13岁少女上床!赔50万再被判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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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具有硕士学历的陈姓男子透过脸书结识13岁少女小花(化名)
,两人相约到摩铁外拍,小花担心安危,请女同学陪同,没想到同学竟被陈男用200元打
发离开,两人进入摩铁后,陈男掏出1万元诱使小花和他发生性行为,事后陈男虽然赔了
50万元,但仍被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10月。
判决指出,2020年7月10日,陈男和小花相约到摩铁外拍时,两人约在超商门市碰面,小
花担心安危请班上女同学陪同,当陈男开车抵达时,2女一起上了陈男的车;当车子往摩
铁方向开去时,途中行经连锁咖啡店,陈男拿200元给小花同学,请她下车去喝咖啡等候
,同学接过钱下车,独留小花和陈男在车上。
陈男见女同学走进去咖啡店,开车扬长而去,两人进入摩铁后,陈男假意拿出相机拍了几
张照片,随即掏出1万元表达想跟小花发生性行为,小花被“钜款”打动同意,两人完成
性交易后,陈男便开车载她离去,直到小花在学校出现行为异常,经师长介入后得知此事
才报警。
高雄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和小花发生性交易,但辩称他不知道小花未满14岁;法官认为
,陈男拥有硕士学历,对于我国学制应有一定了解,小花当时念国一,按年龄推算应为13
岁,而陈男明知小花才刚念国一,不可能不知道她未满14岁,虽然事后赔了50万元与小花
家人和解,但仍依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徒刑3年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