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人夫打游戏迷上女网友 抛妻弃子去同居得赔钱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97407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台积电一名已婚人夫被邱姓妻子指控,在网络游戏认识一名女网友后,与女网友一起在台
南、台中等地开房间,丈夫甚至在去年9、10月间搬离住处,与女网友一起同居,邱女提
出侵权损害赔偿告诉,一审判人夫得赔18万元、女网友赔25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一名台积电产业作业员在前年间与邱女结婚,二人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但人
夫透过网络游戏,认识一名女网友,邱女发现,丈夫在前年底、去年初时,分别与女网友
到台南、台中等地的汽车旅馆开房间,当时丈夫曾签下外遇和解书、侵害配偶权和解书。
不过后来邱女发现,丈夫未与女网友断开联系,甚至还与女网友曾去年9月开始,即同租
屋在外,一起同居,因此分别向丈夫、女网友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告诉。
邱女丈夫在案件审理时,否认与女网友有不正当交往,女网友则否认与邱女丈夫有性关系
,强调当时是人夫被妻子赶出家门,她替人夫代寻租屋处,而邱女跟踪她,造成她人身安
全受到威胁,才会与人夫一起住在租屋处,但二人没有发生性关系,没有侵害配偶权,而
且今年3月初已经搬离该处。
台中地院审酌,人夫与女网友在去年9月开始,同住在台中市的一间套房内,二人没有否
认,而且二人在去年10月间有被拍到,一起购物后,返回租屋处停车场,隔天上午才又一
起出门,二人共同出入,依照一般社会经验,男女双方如未发展为交往关系,不可能共同
居住在同一空间,显然二人逾越一般两性交往,有发展超越友谊的异性交往关系。
一审审酌,正宫目前从事服务业,月薪2万多元,人夫担任台积电员工,月薪8万多元,女
网友从事托育工作,月薪约3万多元,审酌资力、社会地位等情状后,判人夫得赔18万元
、女网友得赔25万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