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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交14岁小女友…没钱开房到公厕当四脚兽!女方家长气炸 拒绝原谅淫男
2024/04/29 14:37:00
记者陈弘逸/台中报导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4/04/16/4609959-PH.jpg
▲台中19岁男网交14岁少女,两人发展出肉体关系,被依法判刑。(示意图/pixabay)
台中19岁的小光(化名)在网络认识14岁的小雪(化名),两人交往不到一个月,就发展
成肉体关系,但小情侣却把公园公厕当成砲房,两度在公厕内“办事”;事后小雪家属发
现愤而提告,即使两人正常交往,小光也有调解意愿,但因调解金无共识而破局,无法获
缓刑,被法院依法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19岁的小光跟2021年4月从网络认识未满16岁的小雪,进而交往,不到一个月
的相处就发展成肉体关系,小情侣竟把台中潭子区某公园公厕当成砲房,2度在公厕内“
办事”。事后小雪父母发现此事,愤而报案并提告。
警询、侦讯及审理时,小光都坦承犯行,也愿意与小雪及她的家人取得谅解,但未能达成
,也对调解金无共识而破局,因此无法获缓刑。
法院考量,小雪年仅14岁,对性事仍相当懵懂,易因好奇而不知自我保护,小光虽无任何
前科,但为满足自身私欲,在公共厕所发生性交行为,危害少女身心健全成长,法官权衡
刑罚经济与公平、比例等原则,将人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2
罪,各处4个月有期徒,应执行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新闻来源: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60953
一般来说14岁的女生是没什么性欲望,怎么可能不到一个月就爱爱了?我记得国中女生都是非常厌恶与排斥性。看来男生真的不要找年纪太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