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称满意才付钱/检质疑开高价骗炮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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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赖姓工程师被两度指控“骗炮”,还衍生性侵害、诬告诉讼,
他五次诉讼全获胜,台中地检署则于上诉时强调,赖男辩称要单亲妈妈履行整个月的性服
务,他满意才给钱,有违性交易银货两讫的惯例,他实际是持“反正我不付钱,妳又能奈
我何”心态“骗炮、白嫖”,不过,检方上述主张,并未获得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采纳。
判决书指出,赖男在二○二○年底,以每月六万元包养女网友,上床后不付钱,台中地检
署不起诉之因,是女网友在“试车”前说,“先不跟你收钱”,检方认为难以认定谢男,
有不付钱的诈欺犯意,这是赖男第一次胜诉。
赖男与单亲妈妈上床后第三天,单亲妈妈报案指被赖男下药性侵害,中检不起诉赖男,赖
男反告诬告罪,法院判决单亲妈妈五月徒刑,刑法诬告罪不得易科罚金,单亲妈妈应入狱
执行,赖男第二、三次胜诉后,单亲妈妈再控告诈欺得利罪,赖男又于一、二审皆胜诉而
无罪确定,不过,中检提出的诸多质疑,也值得社会公评。
违反性交易先收钱常态
中检主要质疑有三,其一是赖男之前曾骗女网友上床,又对单亲妈妈故计重施,两案足以
显示,他惯用胡乱开高价的伎俩“骗炮”;其二是检方认定包养属于长期性交易,性交易
有银货两讫的惯例,事先收钱亦属常见,赖男却辩称,希望单亲妈妈履行整个月的“约会
”,他满意再付钱(指有男女朋友的感觉),如果不满意,单亲妈妈岂不做“白工”?此
辩词悖于常理。
二审仍采信事后付说法
其三是针对一审判决,检方认为单亲妈妈事后催促赖男付钱,这是合情合理,一审却责难
是因为单亲妈妈催款过急,导致赖男反悔不付钱,这是“倒果为因”,并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