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在超商说出手机号 恶男暗记骗出强吻猥亵吃官司
郭姓男子暗中记下正妹小茹的手机号码,设局约出强吻猥亵,被女方告上警局法办。示意
图,与新闻内容无关。(记者王俊忠摄)
2024/04/21 14:54
〔记者王俊忠 /台南报导〕
1名郭姓男子在台南市东区1家超商内,听到店员询问女子小茹(化名)手机电话时,郭男
暗中记下女方电话号码,随后拨给小茹、设局约出女方见面,郭男见到小茹2度强搂并强
吻嘴巴,女方气得大骂“我不认识你”并报警。
由于在法院审理时双方达成和解,台南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郭男8月徒刑、缓刑4年。
地院法官并对郭男缓刑订出附带条件,要求被告在缓刑期间须付保护管束,并于判决确定
后1年内接受6场次法治教育;同时,郭男须依调解笔录内容对小茹履行赔偿责任,并禁止
再对女方有身体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及骚扰。
判决指出,2023年10月30日凌晨3点许,郭男在台南东区1家超商内,听到店员询问正妹小
茹的手机号码,他暗中记下,随后拨打给小茹,没待小茹接听就挂断,让小茹误以为是朋
友来电而回拨,郭男接到女方回拨电话时说“你下来看看,就知道我是谁”,两人相约在
台南东区某处见面。
同日凌晨3点21分许,小茹到相约地点查看时,郭男现身就违反女方意愿、强搂小茹身身
体及强吻嘴唇,小茹反抗挣脱后,跑到其住处楼梯间,被郭男追上,郭再把小茹压制在墙
壁上,再次强搂与强吻嘴巴。
小茹气得一再大骂“我根本不认识你,请你离开”,郭男才离开现场。
小茹向警方报案,之后经检察官侦结起诉郭男。台南地院调查认定郭男对小茹所为是涉犯
刑法强制猥亵罪,法官并痛批郭男与小茹素昧平生,竟在深夜见女方1人孤身可欺,违反
女方意愿对其强制猥亵,致小茹身心受创。
惟念及郭在一审开庭时坦承犯行、允诺赔偿女方达成调解,小茹起初不愿原谅被告,后在
法院调解程序表明愿意原谅郭男,所以法院给郭男有附带条件的缓刑判决,此案还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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