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家贫少女为筹措弟弟制服费遭骗下海 遇好心恩客资助还劝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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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家境欠佳的未成年少女小芳(化名)为筹措弟弟升高中制
服费遭谢男拐骗下海性交易,小芳接了2位客人,男客得知她未成年且被欺骗心生怜悯放
弃性交易,其中1人还资助她4000元,另1人建议她报警,台中地方法院依“儿童及少年性
剥削防制条例”,判处谢男1年10月徒刑,并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22年暑假未成年少女小芳(化名)弟弟要升上高中一年级时需要钱买制服
,小芳发现父母缺钱,她想要帮忙筹钱,某天于手机内,见谢姓男子在“微信”,刊登“
想要赚钱的女生私讯我喔”小广告,她联系谢男,谢男告知工作是“传播”(传播小姐)
,双方于同年7月22日见面,谢男带她到旅馆,宣称要拍照建档,“这样比较好安排客人
”,叫她脱衣服,拍摄只穿内衣及内裤的不雅照。
谢男先在网络论坛刊登性交易广告,同年月24日,谢男把小芳裸照传给一名男客,还加注
性交易讯息,“我叫悦悦,自己找约”,每次性交易收费4000元起。
当天晚间9时许,谢男载小芳到汽车旅馆,小芳以为是陪聊天,男客却说是性交易,还把
谢男传给男客的性交易对话与不雅照出示给小芳看,小芳大为吃惊,男客同情她家境贫寒
,因筹措弟弟制服费而被拐骗,不但放弃性交易,还资助她4000元,但这些钱被谢男取走
。
谢男又于当天深夜11时,带她到一辆休旅车内性交易,小芳主动告诉第二位男客,自己未
满18岁,这位男客也怜悯她,放弃性交易,还建议小芳报警。
谢男辩称说,是小芳向他借钱,但他没钱可借,遂于网络聊天室找人帮忙,有网友来接洽
,他还提醒小芳是援交、性交易,小芳说没关系,还请他帮忙订收费标准,性交易后小芳
主动给他1500元。
不过,两位男客作证说,当时是与谢男接洽性交易,第2位客人还强调,小芳上车后直说
“救我”,她被人欺骗下海,“我建议她要报警”。
台中地院认为,谢男辩词与小芳、男客不符,也与谢男于网站上刊登的性交易讯息矛盾,
辩词不足采信,触犯“意图营利媒介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未遂罪”,谢男虽赔偿小芳
12万元,但他否认部分犯行,判处徒刑1年10月,并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