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女同事进休息室5度性侵!高雄男遭判4年6月嫌重 上诉被打脸
2024年03月25日 09:40
▲高雄一名女子遭男同事性侵。(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记者刘人豪/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男子得知女同事有智能障碍,5次在工作地点的休息室性侵女同事,女同事的姊
姊报警提告后,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有期徒刑4年6月,男子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男
子恶性非轻,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指出,高雄一名男子与女同事经由交谈及工作互动,得知女同事有智能障碍,男子
竟起色心,从2020年7月起,5次在工作地点员工休息室内性侵女同事,女同事姊姊察觉有
异后报警提告。
女子在本案之前从未有过性行为,虽知悉男女生殖器官位置,但不理解性相关专有名词,
性知识薄弱,认知功能低下,对于性侵概念模糊,对于男女交往、性交、怀孕、生产等行
为均有理解困难,对一般人际活动也有困难,仅可透过有限的言语及动作,表达自身受侵
犯之不悦、害怕情绪,未能明确完整表示违反自己意愿,也无法意识到性自主决定权受侵
害。
女子于警询及侦查中,仅能以简单词语描述遭性侵情节,但无法具体说明性交或射精等性
行为的意义,并证述:“当下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我不愿意发生,但没有以言语或肢
体动作表示”。
法院审酌,男子犯后虽坦承犯行,但因调解金额未能达成共识,尚未达成调解,依乘机性
交罪共5罪,各处刑3年2月,应执行4年6月。
男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坦承全部犯行,并多次洽谈和解,愿在能力范围内支付相当金钱
赔偿,但女同事家人却以他若不愿给付50万元就不原谅,但损害赔偿是民事部分,不能因
未和解就认定无悔意。
法院认为,男子案发后,要求女同事删除与他相关的通讯软件对话纪录,试图湮灭证据,
恶性非轻,犯罪情节亦难认轻微,高雄高分院驳回男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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