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偷吃女公关又激战女邻居 与妻1670万和解助两女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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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富商和妻子分居在外购屋独居,陆续和侯姓酒店女公关、大楼叶姓女邻居发生婚
外情,富商为获得妻子原谅,与妻子签下和解书赔偿1670万元,妻子则转向侯女、叶女各
求偿150万元,一审认妻子已拿到126万元,判两女免赔,妻子不满叶女明知富商已婚,仍
跟他交往,对叶女上诉,二审认富商已完成清偿,仍判免赔。
判决指出,富商和妻子于2011年结婚,婚后8年,两人关系生变,富商在左营区购屋独居
,因时常到酒店寻欢,认识酒店的侯姓女公关,与侯女性交易4次后,富商与侯以男女朋
友自居,多次出游发生性关系。
2021年间,富商居住的新大楼举办住户大会,会中认识同楼层的叶姓女邻居,富商跟叶女
坦白已婚,但与妻子正分居谈离婚,两人越聊越投缘,叶女也在富商追求下,发展成恋人
关系,因居住在旁,多次在家中“激战”。
富商妻子得知丈夫跟她分居后,却跟侯女、叶女交往,暗自蒐证后向富商摊牌,富商自知
理亏,于是和妻子签下和解书,针对叶女、侯女出轨部分,各赔偿835万元,合计1670万
元,并陆续汇款126万元给妻子。但富商妻子拿到钱后,将目标转向侯女、叶女分别以侵
害配偶权向她们各求偿150万元。
高雄地院审理时,侯女否认知道富商已婚,叶女则说自己被搭讪时,对方自称是单身、已
离婚,不晓得他的婚姻状况。
法官检视相关证据,发现侯女、叶女跟富商交往时,都知道对方有妻子尚未离婚,依侵害
程度各判侯、叶应赔偿10万和24万元。
一审法官考量富商已与妻子以1670万元达成和解,并给付126万元,侯、叶属连带债务人
关系,因此判两人不用再赔钱给妻子。
判决出炉后,富商妻子不满,认为富商在住户大会结识叶女时,就已明确跟叶说已婚,仍
跟他交往,气得对叶女部分上诉。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审理后,法官认为一审判叶应赔24万元过低,依叶女侵害程度,应赔偿
妻子40万元适当;不过,因叶女与富商属连带债务人,富商除给付63万元,后续又汇款16
万元给妻子,形同清偿两人连带债务,判叶女免赔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