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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11:01 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蔡姓男子上网认识1名国中少女,骑车载她回家途中却尾随对方进女厕,不顾她尖叫
反抗竟强吻袭胸逼口交,甚至没戴保险套硬上得逞,少女孤立无援下只再搭蔡的车回家,
途中还去买避孕药,法院审酌,蔡造成少女终身阴影,且犯后否认态度不佳,依强制性交
罪判他3年10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少女2023年1月7日和同学去丰原区逛夜市,回家前就联系蔡男来载她们回去,
蔡骑1辆机车到场借故拒绝载另名同学,并趁少女单独去上公园厕所时尾随进去,还朝她
强吻、袭胸,并逼口交最后性侵得逞,结束后还载她去买避孕药。
台中地院审理时,蔡男矢口否认性侵,辩称没有违反少女意愿,也没有强暴行为,蔡的辩
护人也说,少女遇害没立刻拿手机报案,反而载搭蔡的车回家,且少女有男友却联系蔡到
场接送,2人可能因两情相悦才在厕所发生关系。
少女证称,进厕所时蔡男就跟进来,她有尖叫但附近没人,随后遭蔡脱衣强吻,还被逼口
交且蔡男没有戴保险套,最后趁蔡拿卫生纸擦拭生殖器的时候哭者跑出来,最后蔡载她去
买避孕药,另监视器也拍到,蔡男当时尾随在少女后面跟着进入厕所,没多久少女就抱着
衣服逃出来。
法院认为,少女当时才国中,年纪尚轻欠缺处世经验,且在公园遇害时身无分文也没交通
工具,处于孤立无援下又担心被性侵怀孕,急迫购买避孕药,且第一时间没报案也可能担
心遭父母责骂,不采信蔡男证词。
法院审酌,蔡男无视少女挣扎拒绝,仍对她强制性侵泄欲,造成其身体、心理终生难以抹
灭恐惧及伤害,且蔡犯后否认无悔意、恶性非轻,至今也没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
强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