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与人夫饭店过夜还生一女 元配怒告求偿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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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姓女子禁不住已婚男子猛烈追求,前年情人节结伴同游高雄,入住饭店发生一夜情,同
年底还产下一子女,元配事后得知丈夫搞外遇,不仅发生婚外情,小三还产子,怒报警对
张女提告并求偿100万元,新北地院日前判决应赔偿4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与元配徐女于2012年登记结婚,并育有3名子女,目前婚姻关系仍存
续中。徐女指控在2021年12月底,发现丈夫与张姓女子于深夜在河滨公园幽会,且疑似在
车上发生性行为,陈男事后下车后更有从背后环抱张女的亲暱举动,并于2022年2月13日
,发现张女于人节与陈男二人又共同开车前往高雄旅游、约会,过程中2人有牵手、拥抱
等亲密举止,同日晚上二人于高雄汉来大饭店同睡一床至隔日2月14日中午退房,张女并
于同年底产下一名子女,徐女不满婚姻遭破坏,对张女提告并求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张女出庭时则否认2021年12月底在河滨公园幽会时,曾与陈男在车上发生性行为,强调二
人单纯只是在车内聊天,虽陈于2021年10月23日开始对她展开热烈追求,但她直至2021年
12月底前仍尚未与陈男交往,最后因实在禁不住陈男苦苦追求,才同意于2022年2月13、
14日与陈男至高雄共度情人节并同住高雄汉来大饭店。
法官认为张女与已婚陈男之间的互动已达情侣层次,属故意不法侵害元配徐女配偶关系的
身分法益,足令徐女受有精神上相当痛苦,考量张女目前育婴待业中,收入微薄,日前判
决应赔偿40万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