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艳董娘偷吃鲜肉工程师!“1个月10次” 董座绿到爆
2024年02月4日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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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工程师眼见董娘颇有姿色,立即展开了热烈追求,花了3个月让对方点头同意。(
示意图/记者周亭玮摄)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新北某营造公司的董娘先前在某间营造公司任职,期间竟与公司的蔡姓工程师发展出婚外
情,短短1个多月就发生10次性行为,气得丈夫一状告上法院,求偿200万元。
高院审理后判蔡男须赔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董娘与丈夫结婚超过10年,2人育有2名子女,原先生活十分美满。
董娘2020年间到某营造公司任职,尽管全公司都知道她已婚的身分,但蔡男看见她亮丽的
外表,仍旧十分心动,于是展开热烈的追求。
蔡男经过3个月的求爱,终于打动了董娘,2人2020年底开始交往、偷情,期间不但会请同
一天假去约会,且交往仅仅一个多月,就已发生10次性行为。
董座因为公务繁忙,根本没察觉妻子的异样,直到后来发现了对话纪录,才惊觉遭到背叛
,气得一状将蔡男告上法院,求偿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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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工程师眼见董娘颇有姿色,立即展开了热烈追求,花了3个月让对方点头同意。(
示意图/记者周亭玮摄)
蔡男对此辩称,与董娘交往大约一个多月,期间有过2次性行为,他也不晓得对方已婚的
身分,求偿没有理由。
不过,董娘则出面打脸,自己已婚的身分,全公司都知情,且还将2人的性行为日期一一
说了出来,指称交往期间内共发生了10次性行为。
台北地院审理后指出,蔡男、董娘任职期间,曾在同个时间请假,且这些请假的日期也与
董娘证称2人发生性行为的日期吻合,因此采信董娘的说法,判蔡男须赔40万元。
蔡男对此感到不服、提起上诉。
高院审理后则认为,董娘同样也是共同侵权的行为人,须负起连带赔偿责任,最后判蔡男
须赔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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