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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ann (欧洲)
2024-01-22 07:26:41偷拍裙底风光被活逮 法官判色男2个月、手机没收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58685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李姓男子去年8月31日下午在某超市内购物时,发现
一名甜美女子身穿短裙,竟起色心,持手机偷拍女子裙底风光。碰巧该行为被赖姓顾客发
现,赶紧通知被害女子,随即报警逮捕李男。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
罪,判处李男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偷拍用手机没收。
检警调查,23岁李姓男子于案发当时在某超市精一门市购物时,发现一名身穿短裙的女子
进入,便尾随其后,趁其挑选商品时,拿出手机开启摄录功能,并将手机伸及女子的裙底
,拍摄隐私部位。一旁的赖姓顾客发现后,赶紧告知被害人,通知警方到场处理。
员警到场后,先查扣李男手机,确认有拍摄被害女子的裙底私密画面,并调阅店内监视器
,影像中也清楚拍到李男将手机放置被害人裙下,随即将他带回侦讯。李男则向检警坦承
犯行,检察官侦讯后,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将他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认为,李男为满足私欲竟趁被害人未及注意时,偷摄录其性影像,除侵害对方隐私外
,更是使得被害人受到一定的心理压力及创伤;且被害人也表示不愿与李男和解,希望能
依法处理。考量李男已坦承犯行,判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拍摄用手机因附
有偷拍影像,故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