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女友人宿醉起歹念…高雄恶狼性侵得逞 二审却因她求情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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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郭姓男子住员工商旅宿舍,前年12月下旬,同寝同事的女友人来高雄游玩借住宿舍。
郭男竟趁该女某日上午宿醉未醒,而其余人等皆外出时,乘机性侵得逞,当该女惊醒后,
才出脚踹开郭男,后续商旅人员助该女报警求助;郭男被依趁机性交罪,一审法院判处3
年4月,二审近日改判3年。
判决指出,郭男当天上午9时40分许,郭男趁著该女因酒醉熟睡,不知且无力拒抗之际,
先用手抚摸女子私密处,发现女子因前晚烂醉如泥,身体反应能力迟钝,竟大胆脱裤侵犯
,虽事后女子惊醒,郭男已性侵得逞。
据悉,郭男因未获女方原谅,并无达成和解赔偿条件,去年9月中,被高雄地方法院判处3
年4月徒刑,且去年10月31日法院讯问被告后,有客观事证认郭男触犯乘机性交罪,且于
原审经发布通缉后,才经警缉获到案,有逃亡之事实。
在高雄高分院二审开庭时,郭男虽已以50万与女方达成和解,但却尚未实际支付分文,不
过,女方考量,郭男已认错道歉,且愿意赔偿,女方认为“用劳力赎罪是更好的方式。”
替他向法官请求减刑、缓刑机会。
合议庭除审酌受害女方意见,郭男本从事水电及能源管理等工作,月收入约5万元,就连
郭前妻也出具书状,表述郭为一家精神经济支柱等情状,二审法院将郭男改判3年徒刑,
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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