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约砲国中生!怕性向曝光求缓刑“我是好爸爸” 法官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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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男与国中男学生约砲,遭判5月。(示意图/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吴佩蓁/屏东报导
屏东一名赖姓人夫透过交友软件与一名12岁的国中男生约砲,事后被少年家人发现一状告
上法院,一审法院依与未成年性交罪,判赖有期徒刑5月,但赖男提起上诉,向法官求情
表示担心性向曝光后,在小孩心中好爸爸的形象会破灭,老婆也一定会跟他离婚,希望法
官改判缓刑,但法官认为他没有悔意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赖男去年3月透过交友软件,与未满14岁的小明约砲,双方约在一处公庙旁的
公厕发生性行为,事后小明透过手机在网络购买高额商品被家人发现,家人欲没收他的手
机退货,意外发现两人约砲对话纪录,才让整件事情曝光。
赖男一审被判刑5月后提起上诉,辩称自己久未与青少年接触,才会误以为小明是已满16
岁的高中生,并非故意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子发生性行为,且他自知行为不妥,希望能
与少年家属和解,但他认为对方提出的和解金额过高,最终未能达成和解。
赖男向法官求情,称自己家是三代同堂的小家庭,民风保守,若他入狱服刑,家里将顿失
经济来源,更担心邻居探听此事质疑他的性取向,“如果我被判入监,我的人生就都没有
了”、“小孩认为我是一个好爸爸,如果小孩知道爸爸有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小孩会怎么
想,而且夫妻之间一定会离婚的”,希望法官给予他缓刑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过法官认为,赖男侦讯时坦承,“感觉他年纪很小,身高应该不到160公分,脸很稚气
,我觉得他看起来像国中生”
显示他应该知道小明当时未满16岁,且赖自己的儿子目前16岁,因此未采信他“久未接触
该年龄层”的说法,加上赖男犯案后供称“对方为何要告我,我也很迷茫,我也不知道为
何我会成为被告”,显示他未能深切反省错误,只是未了自身利益才上诉,因此驳回上诉
,维持原审判刑5月,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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