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性侵男学生9次产子!一审重判“17年6月” 桃园女导师压线提上诉
记者罗欣怡/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国小5、6年级班导性侵男学生产子,一审遭重判,女班导提出上诉。(示意图
/翻摄自pixabay)
桃园市一名国小女老师3年前担任5、6年级班导时,与班上一名男学生共发生9次性行为,
甚至在其中一次性关系中怀孕产子,让男童在未满14岁的年纪下就当了小爸爸,女导师遭
判17年6月徒刑。
新闻曝光引起各界震惊,桃园地检署检察官也于上月22日收到法院判决书,经研议后,确
定不上诉;不过,女导师在上周(7日)压线提出上诉,案子确定上二审续打官司。
照刑事诉讼法,法院宣判后,检方和被告可以在收到判决书20天内提起上诉,并记载上诉
之具体理由。桃园地检署检察官也在上个月22日收到法院判决书,认为起诉法条法官都判
有罪,而且刑度适当,经研议后,确定不会再上诉。
据了解,女导师对一审判决不服,因此也在这个月7日,压线提起上诉,上诉书状预计本
周转交上级法院,进入二审审理程序。
回顾这件引起社会瞩目的案件,该名女老师担任国小5、6年级的班导师,109年2月开学第
一天上电脑课时,无视男童的拒绝,硬是在休息室发生性关系。
此后,女导师常态性的会要男童在课堂间、午休时间与她发生性行为,甚至在其中一次性
关系中怀孕,产下1子,直到男童毕业后升上国中,爸爸警觉到儿子与女导师的关系过于
亲密,超越师生情谊,进一步询问才知儿子遭到性侵,气愤报警。
检警调查,女老师前后共和男童发生9次性行为,其中还有两次是在男童不情愿下发生,
男童甚至还说只要被老师留下,听到她叫自己脱裤子“就知道老师要做什么了”。
不过,女老师出庭时否认犯行,只与男童发生过一次性行为,该次还是自己被推倒,头部
撞击后昏迷,一直到下体感到疼痛,才惊觉遭到性侵,也就是在这次行为中怀孕、生子。
法官审理后,认为男童证词具体且明确,应为亲身经历,而女导师不克制己身情欲,利用
男童年幼和他性交,对他身心健全有不良影响,且迄今未和男童及男童父亲和解,依犯2
个对未满14岁之男子为强制性交、7个对未满14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合并处17年6月徒刑。
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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