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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14:32 联合报/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一名越南籍男移工遭同乡指控,前年底在工厂宿舍生日聚会时,涉嫌对同乡的5岁男童,
以隔着裤子咬下体的方式猥亵,造成男童下体有受伤,男移工否认涉案,辩称只是跟男童
闹著玩,没有咬男童下体,一审认定男童的说词前后不一,对于是男移工还是其舅舅涉案
,说词不一,加上无其他积极证据,判男移工无罪。
判决指出,一名在台中市工作的越南籍男移工,在前年12月19日在工厂宿舍内,与其他同
乡一起参与生日宴会,除了该名男移工外,还有女同乡的5岁儿子,以及男童的舅舅、舅
妈等亲戚在场,该名男移工被指控,涉嫌在男童坐在其母亲大腿上时,以手固定男童身体
,弯下身以隔着裤子方式,以嘴巴咬男童下体,男童挣扎,男移工才放手。
男童母亲在隔天替男童洗澡时,发现男童下体有三处伤口,经询问男童才得知状况,因此
报警提告男移工涉嫌强制猥亵。
不过男移工到案后否认涉案,辩称当时的确有与男童有肢体接触,但是在跟男童嬉闹,当
时是要向男童拿回手机,有搔痒男童,男童因他拿走手机而哭闹,但没有对男童猥亵;移
工的律师也辩护,当时还有其他人在场,若移工有犯行的话,即便男童母亲没看到,应该
还有其他人会看到,而监视器仅拍到移工有弯下腰靠近男童,但是否是咬男童下体,仍有
疑义。
台中地院审酌,男童仅5岁,认知、理解、陈述能力都未健全,且历次询问,都对涉案人
有前后不一的指控,包括男移工与其舅舅涉案。
另外勘验现场监视器可发现,男移工靠近男童的时间短暂,加上当天男童是穿厚裤子,且
监视器也没拍下移工有脱下男童裤子,移工能否在短暂时间内,以口腔咬伤男童下体,造
成3处0.3公分的伤口,已有疑义,再加上男童下体没有验出移工的DNA,认定此案证据不
足,判移工无罪,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