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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5 16:59 联合报/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彰化县罗姓男子去年间利用交友软件,佯装是女网友,认识一名读国中的少女,以互传裸
照为由,骗到少女裸照,再假借女网友朋友“小沈”身分,拿裸照威胁少女,性侵2次得
逞,罗虽与少女达成调解,不过一审认罗曾有类似犯行,手段卑劣,分判7年2月至9年不
等徒刑,应执刑11年,二审驳回上诉。
判决指出,罗姓男子是白牌司机,育有两子已成年,曾涉性侵少女案件,获判缓刑;罗在
去年9月间,透过交友软件LEMO,认识一名就读国中、未满14岁的少女,罗先在该软件假
装是女网友“猪超级猪”,与少女以闺蜜互称,取得信任后,以“互传裸照”为由,传送
在网络抓取的不详女子裸照,佯装是自己裸照后,传给少女。
少女不疑有他,拍摄裸露胸部、下体的相片给罗男,罗男取得少女裸照后,再以一人分饰
两角方式,先以少女闺蜜角色,佯称有东西托一名男子“小沈”要交付给少女,接着再扮
演“小沈”,在去年10月间,前往少女位于彰化县的住处附近产业道路,趁少女搭上车辆
时,罗男不顾少女表达“月经来了”,强行将手指深入少女下体,性侵得逞。
罗男再透过少女闺蜜角色“猪超级猪”,向少女佯称,“小沈”欲散布裸照,要求与少女
发生性关系。
罗男在去年12月间开车约出少女,在车内以舔少女胸部,手指、阴茎侵入少女下体方式逞
欲,全案曝光后,罗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移送法办。
彰化地院审酌,罗男曾性侵少女遭判刑1年10月,缓刑3年确定,但犯下前案后又不知警惕
,再次犯下罪质类似的本案,显示罗男漠视法治、少年性自主权,且犯案手段卑劣,依三
次犯行,分别判处7年2月、8年、9年徒刑,应执行11年。
罗男认为此案有与少女及家属达成调解,一审量刑过重,上诉台中高分院请求轻判,不过
二审认为,一审量刑已细考量刑法各款所列的量刑因子,量刑妥适,没有轻重失据的状况
,驳回罗男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