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下班撞见妻与老爸阳台拥吻 “公媳不伦”下场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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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3年10月27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位人夫前年下班撞见爱妻和同住的父亲在阳台相拥并亲吻,父亲自责声称“只有
2次”,“公媳不伦”交往关系因而曝光,自此父子分开住,不料,人夫尾随太太发现,
她竟和父亲在河滨公园散步,头还依偎在父亲肩上,愤而和太太离婚,并和父亲撕破脸提
告求偿,高等法院认定父亲破坏儿子婚姻幸福,判决应赔偿15万元确定。
人夫提告主张,结婚后,原本和太太林女、父亲在新北市土城区同住,前年7月,他下班
返家在阳台撞见父亲和太太抱在一起并接吻,让他相当震惊,事后,太太向他坦承“和爸
爸亲嘴”、“(公媳不伦)还不到一个月”;人夫气急败坏追问父亲“嘴对嘴在干么?你
已经几次了?”、“还喇舌并抱在一起,我有唬烂吗?”,父亲无奈回应“对啦、对啦”
,并称“非常对不起你”、“我很自责”。
事后,人夫坚持和太太签立生活协议书,其中,约定为维持夫妻婚姻的和谐,“乙方(妻
子)不得再和父亲有联络”,自此人夫、太太2人和父亲未同住。
不过,同年8月22日,人夫撞见惊人的一幕,经他尾随太太后目睹,父亲竟和太太在新北
市浮洲桥旁河滨公园散步,太太还将头靠在父亲肩上亲密走着,像是热恋中的男女,并拍
照存证。同年10月人夫和太太离婚,也和父亲撕破脸对簿公堂,对父亲求偿30万元。
新北地院认定人夫的父亲和媳妇有男女不正当交往关系,判应赔偿儿子15万元。人夫和父
亲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审理认为,检视人夫和太太林女、父亲的对话录音、签立的生活协议书、人夫父
亲和林女散步的亲密照,认定林女的公公,恣意和林女有不正当交往,破坏儿子的婚姻圆
满和幸福,也导致儿媳2人离婚,有赔偿责任,仍判应赔偿15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