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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宿舍留宿已婚男同袍 女上士“被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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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女士官多次与同单位已婚男性友人单独留宿军方宿舍,被陆军司令部认定违反性别互
动分际,记大过1次惩罚,核定不适服现役退伍。她不服兴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
判败诉。(资料照)
2023/10/21 16:48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陆军南区专长训练中心本部连一名陈姓上士后勤士,2017年任
职陆军司令部所属战备训练处期间,多次与同单位已婚男性友人单独留宿于台北北投慈安
八村职务宿舍,被陆军司令部认定违反性别互动分际,记大过1次惩罚,核定不适服现役
退伍。陈员不服,兴讼保工作,日前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驳回。
判决指出,2017年10月至同年11月中旬,陈员任职战训处期间,多次与已婚男同袍留宿于
职务宿舍,违反性别互动分际,除遭调任南训中心外,并经战训处核定记大过1次惩罚。
南训中心把陈员2018年度考绩评列为丙上,并召开不适服现役人事评审会,评鉴陈员已不
适服现役,报请陆军司令部核定不适服现役退伍。陈员不服,主张人评会基于不完全资讯
作成处分,兴讼要求撤修处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驳回陈员告诉,但全案上诉最高行政法院后,认为原判决原判决有违
背法令情形,判决废弃发回更审。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重新审酌最高行政法院的意见后,仍认陈员2018年度考绩丙上,
经人评会考核为不适服现役,陆军司令部依服役条例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核定陈员不
适服现役退伍,认事用法并无违误,于法亦无不合,日前驳回陈员告诉,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