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铁路局林姓女员工指控,同事江男趁帮她搬冰箱之际强吻强脱
衣物并强制性交,全案虽经新竹地检署不起诉,江男却自认受伤,反咬林女并求偿80万,
新竹地院审理发现,双方对话可发现江男对侵犯林女一事曾道歉,且事后铁路局评议委员
会认定江男性骚扰成立,判决江男请求无理由,全案驳回。
江男说,与林女为同事兼男女朋友关系,110年9月23日下午林女请他帮忙搬冰箱到租屋处
后,两人开始互相抚摸对方身体,林女主动脱内衣与牛仔裤,两人如同一般男女朋友自然
而然地亲吻、抚摸、拥抱,他有抚摸林女下体,并以手指插入性器官,过程中林女均没有
拒绝,且主动抚摸他性器官,直到他想更进一步发生性行为时,林女突然拒绝,他随即停
手。
事后二人分手,林女向新竹市警局提告,谎称他强吻、强脱衣物与强制性交等情,致他不
断面对刑事侦查与台铁内部行政调查,遭受铁路局长官与同侪异样眼光,长期承受巨大压
力,身心饱受煎熬,开始无故易怒、失眠、惊醒等症状,经台大医院诊断罹有“环境适应
障碍合并焦虑及忧郁”。事后新竹地检署将全案不起诉确定,他决定向林女求偿80万元。
法官勘验双方LINE对话纪录,林女:请你离开,我不想看到你等语,江男:我知道妳在生
气,气我前几天勉强妳的事情,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不会不尊重妳的想法,我是真的真的
很爱妳,才想跟妳发生关系,是我不应该那天没顾虑妳的感受。林女:我很明白的告诉你
我不喜欢你,我不会跟你在一起,你侵犯我之后真的让我心里痛苦不堪,我班都快上不下
去了,我只希望你滚的越远越好,不然我真的会告你。江男:对不起,我在此发誓以后不
管什么事情,我一定都你同意才做,甚至交往。
法官调查,江男是在新竹地检署不起诉处分后约2月余,始向台大医院就诊。林女去年5月
31日向铁路局提出性骚扰的申诉,主张江男跟踪骚扰约半年的时间,经性骚扰评议委员会
认定性骚扰成立,最后认定江男之诉无理由,判决驳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57768
依照Line对话纪录,感觉是有侵犯呀,可是为什么当初不起诉确定?所以真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