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北市路边车震自己老婆 夫听“绿光对话”心碎告讨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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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杨姓男子指控,孙姓男子与自己是朋友关系,2021年5月间却与妻子在台北市中山区的路
边车震,还说出“我要看屁股,翻面”、“打砲不会饱”等露骨话语,整个过程都被行车
记录器记录下来,让他大受打击,因此决定对孙男提告求偿400万元。台北地院法官审理
后,判孙男应赔偿杨男40万元较为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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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男抓包妻子与朋友发生婚外情,还在路边车震。(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
杨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和妻子结婚13年,生活原本幸福美满,后来妻子因为接送小孩结识
孙男,他也与对方成为朋友,没想到妻子竟与孙男发生婚外情;2021年5月19日下午3时许
两人开车前往台北市中山区某处,将车停在熙来攘往的路边,就在车上发生性行为,让得
知此事的他精神上大受打击,必须依靠药物才能维持日常生活作息,愤而决定对孙男提告
求偿400万元。
孙男则辩称,行车记录器拍下的画面并无任何晃动,而且画面显示时间为“2013年1月1日
00:22:20”,与杨男的说词不符;退一步而言,纵使他真的有做出侵害配偶权的行为,
杨男在今年4月12日才具状起诉,显然已经超过请求权时效,况且光靠现有证据,根本不
足以证实他有任何侵害配偶权的行为。
不过,台北地院法官检视行车记录器的录音译文及翻拍照片,发现孙男与杨妻在车上有许
多暧昧对话,包含“你可以轻一点吗?靠近一点吗”、“我要看屁股,翻面”、“我慢慢
懂你了,就是你要做爱才会饱,打砲不会饱”、“遇到你就是要把内裤脱掉”等等,期间
持续有女方的喘气、呻吟之声,结束之后两人下车,男方则将手放在女方腰部、头靠在胸
前,行为举止十分亲密。
法官表示,虽然孙男抗辩没有与杨妻发生性行为,但一般人并不会想让其他人窥见自己发
生性行为的过程,汽车内部并非高度隐蔽性空间,路人极有可能会从挡风玻璃、车窗看到
内部情况,如果他们真的是“清白”的,杨妻为什么要在车上无端持续呻吟,孙男又为什
么要说出“我要看屁股,翻面”等话,显然两人当时确实曾在车上发生性行为。
至于行车记录器显示时间问题,法官指出,经调查,该车辆发牌日期为2018年8月9日,依
法规定未领用牌照之车辆禁止行驶,所以该车辆不可能在领得汽车牌照数年前就已经上路
,杨男解释显示时间差异是因为没有校正行车记录器的出厂默认时间,说法可采,而孙男
以此辩称时效消灭,显然不可采,最终判孙男应赔偿杨男4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