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1个月闪婚!孕妻激将法讨钱“只会打砲的废人” 夫心寒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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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北男子阿兴(化名)与女子茉茉(化名)交往1个月便闪婚,但婚后双方多次因为经济
问题吵架,妻子甚至在确认怀孕之后,多次以“那我堕胎好了,反正你家有钱是好看,也
养不起”等话威逼,还说如果不给安家费,就要带孕去酒店上班,最终他选择不忍了,并
向法院诉请离婚。虽然茉茉辩称那些都是气话、激将法,但台北地院法官仍判准两人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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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指控茉茉长期以言语羞辱,茉茉则指控阿兴不愿意工作养家。(示意图/CFP,与
本文当事人无关。)
阿兴在判决书中主张,和茉茉是在2019年12月间开始交往,2020年1月间登记结婚,因为
婚前相识未深,又是一时冲动闪婚,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父母都不知情,婚后初期夫妻俩
相处还算融洽,之后却多次因为经济问题吵架,妻子嫌弃住家太过寒酸简陋,不愿意同住
,还频频向他或父亲索要金钱,甚至在确认怀孕之后,多次以“那我堕胎好了,反正你家
有钱是好看,也养不起,顺便离一离,我跟你爸说喔”、“我觉得你家只是好看而已,要
用都不够,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之间到此为止,拿一拿离一离,两不相欠,可以的话就这
样喔”、“你不能负全责,我拿掉吧,顺便离一离”等话逼迫。
阿兴提到,妻子知道他没有向父亲开口要钱,又以“你是有多大的赚钱能力?你以为靠你
能养家吗?没有你爸扶持没人敢生,说得好简单似的”、“你就是一个懦弱无能胆小怕事
的孬种”、“你是一个毫无作为只会吃睡打砲而已,其他都不会的废人烂人”等话辱骂,
扬言如果他不给安家费,就要带孕去酒店上班,并狮子大开口讨要1个月30万元或一次给
付500万元。
阿兴接着说,婚后妻子多次传讯息指责他和父亲,并于2020年7月谎称遭到家暴,向法院
声请核发保护令,把她的双亲、姊姊都列为被害人,要求给付每个月2万元扶养费、2万元
医药费、2万元庇护所费用、10万元律师费,幸好法院还他清白,经历上述种种事情之后
,他也不愿意继续忍下去,才决定向法院诉请离婚。
茉茉则辩称,婚姻并非儿戏,双方婚后协议尽速生子,她是高龄产妇,孕期身体不适,加
上受到贺尔蒙影响情绪起伏较大,才会说出那些话,目的是希望丈夫可以多点体谅,同时
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让她可以在家安心休养安胎,并非无理要求。
茉茉强调,那些话与一般夫妻吵架无异,她没有特别贬低丈夫,以堕胎相逼、到酒店上班
等等,都是为了鞭策丈夫上进,希望透过“激将法”让丈夫回到社会正轨,好好工作,丈
夫却断章取义,掩盖不愿意工作养家的真正意图,孕期10个月只给她1万2000元的生活费
,若丈夫以此诉请离婚,岂不是将婚姻当成儿戏。
不过,台北地院法官检视夫妻俩过往的讯息内容,加上保护令裁定记载,认为两人感情基
础不深,因为大小事务发生争执,陆续声请核发保护令、提出伪造文书等刑事告诉,期间
恶言相向,感情不睦,而且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确实分居至今,彼此欠缺互信基础
,长期发生冲突也未谋求改善,双方婚姻显有破绽,客观上已无回复希望。
法官指出,阿兴和茉茉因为数年来不断争执、互相怀疑,导致婚姻产生破绽,双方对此婚
姻破绽事由的发生皆具归责性,且有责程度相当,的确有难以维持之重大事由存在,最终
裁定准许男方的请求,判准两人离婚,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