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尝到少女肉体就消失 还把她“面带微笑”私密照传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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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21:02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连姓厨师透过交友软件结识16岁的少女,先怂恿对方拍摄裸照与自慰照给他,在与对方性
交时,拍摄交合照片,但交往不到2个月连即“搞失踪”,还将少女的照片上传twitter。
台湾高等法院依引诱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连1年8月徒刑,依拍摄少年为性交
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8月徒刑,再依散布少年性交电子讯号罪判8月徒刑。
30岁的连姓厨师2021年6月结识被害少女,同年7月1日晚间即传送“我可以有个过份的要
求吗?”“可以给我一张妳穴穴的照片”讯息给她,少女拒绝,他回复“那我看A片自己
解决吧...”。隔天早上,连又打电话引诱少女拍摄裸体、自慰照,少女这回照办,传送
了16张照片和1段影片。
两人交往期间,连带少女回北投租屋处并发生性关系,做爱时,连拿起手机拍下了18张性
爱照与影片,但不久后连即断绝联络。少女表示,当初是连姓厨师一直“卢”说想看她的
身体,快到8月时对方突然“消失”,一直不与她联系,后来联络到连,对方却说要和她
分手。
少女说,前年12月16日时,有朋友告知在IG上看到她的相片、影片遭散播,她才发现连姓
厨师早在8月30日就在twitter上传这些档案。
连姓厨师否认引诱少女拍摄猥亵档案,声称是在租屋处碰面时,看到她的手机里已经有这
些照片和影片,事后才向对方索取,不成立犯罪;高院不采信。
不过连表示是在征得少女同意后,才在性交时拍照,高院检视照片与影片,发现少女全身
赤裸看镜头且面带笑容,场景是在连的房间床上,认定少女并非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遭偷
拍。检察官指控连窃录私密影像,因证据不足,只能算犯拍摄少年为性交、猥亵行为之电
子讯号罪。
至于将少女的照片、影像上传twitter,因连姓厨师自白不讳,且有IP位置等资料可佐,
高院认为此部分犯行明确。
高院认为连姓厨师引诱少女拍摄猥亵照片与影片,使得少女身心受创,应该加以谴责,但
考虑他没有前科,且性交时拍照并没违反对方意愿,也以50万元和被害人、双亲达成调解
并给付完毕,依法减刑。但上网散播档案部分,对少女造成严重伤害,不予减刑。
虽然律师替连请求缓刑宣告,但高院认为连对引诱拍照一事供词反复,还宣称以为少女已
满16岁且经同意拍摄是合法行为的,没如实反省过错,不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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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姓厨师透过交友软件结识16岁的少女,先怂恿对方拍摄裸照与自慰照给他,在与对方性
交时,拍摄交合照片,但交往不到2个月连即“搞失踪”,还将少女的照片上传twitter。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