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跟亲戚“客厅激战2次”!她喊:搞很久 老公一知绿炸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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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激战亲戚,丈夫气坏提告求偿30万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戴若涵/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人妻与有亲戚关系的男子小王(化名)2度发生性行为,事后2人闹僵,小王将此
事告知人夫。人夫得知后气坏,决定告上法院,日前判决出炉,法院判人妻应赔偿丈夫10
万元,可上诉。
人夫主张,妻子在2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到小王住处发生2次性行为,导致他精神受有极
大痛苦,决定向妻子求偿精神上损害共30万元。对此,人妻则辩称,丈夫指称她与小王发
生性行为的那两天,是丈夫将她赶离住处,还指定她去小王家,要让小王监视她,否认奸
情。
小王证称,他因工作认识人妻20多年,进而认识人夫,且他与人妻有姻亲关系,虽然与人
妻没有交往,但他因爱慕人妻,曾2度在住处客厅中发生性行为,当时都是他主动、人妻
默许。第一次发生关系后,人妻有向他说,“我们之间做知己就好”,第二次则是人妻与
丈夫发生争执暂住他家,“我没有克制住自己”,所以再度发生关系。
小王表示,之后人妻要求他帮忙掩饰人妻与另名男性友人相处的事情,但他拒绝,并把此
事告诉人夫。人妻因此与丈夫发生争执,人妻便要他向人夫坦白2人间的恩怨,内容包括
,“随便你怎么说怎么想”、“你最好跟我老公说免得我偷鸡摸狗”,他这才将奸情告知
人夫。
虽然人妻否认出轨,但凤山简易庭勘验对话发现,内容包括“我只想多爱你一点”、“你
是天生神力喔?还是冷感”、“有弄很久吗?”、“搞很久”、“我觉得没多少时间呢?
”、“可能是没新鲜感或无感”等,经比对证词,法院不采信人妻说词,判她应赔偿丈夫
10万元,可上诉。